南京市政府和机关上班时间段?早上几点到几点?下午几点到几点?

如题所述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邮政编码:210018;

联系电话:025-83639385; 传真号码:025-83358862

电子邮件:zwgkb@nj.gov.cn   

扩展资料

工作时间相关的条例: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

参考资料:

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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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5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时间:9:00 ~ 12:00,14:00 ~ 18:00(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邮政编码:210018;联系电话:025-83639385,传真号码:025-83358862;电子邮件:zwgkb@nj.gov.cn。

南京市人民政府是南京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是副省级行政机关。南京是国家重要门户城市,华东地区中心城市和重要产业城市,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滨江生态宜居城市,联合国人居署特别荣誉奖获得城市。2014年8月16日—28日,已成功举办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

扩展资料:

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公开须知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已主动公开大量政府信息。建议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之前,先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媒体、公示栏(屏)等渠道和方式对所需政府信息进行查找。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时,请提供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可以拒绝。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避免使用如:XXX等信息、XXX所有信息、XXX相关信息等方式提出申请)。  

五、本系统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涉及其他工作的举报、投诉、咨询、建议等事项,请通过其他渠道联系反映,如拨打市政热线电话12345、给市长信箱写信等。   

六、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形式要求、信息用途等均须真实有效,以便行政机关及时答复。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可以采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

八、工作人员根据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分门别类进行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按照申请人指定的纸质邮寄答复或网上在线答复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答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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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1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机关作息时间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作息时间为:

(1)一般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6点。

(2)7月15日-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3点~6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了《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其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机构设置、政府文件、重点工作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以、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 

5、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的有关信息 

扩展资料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区和市级机关部门机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 

(四)综合管理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市级机关;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配、使用、处置和基建、修缮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自有产权、代管房产住宅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标准制订及政治核心区域、保密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集中统一管理;审核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事项;指导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管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负责南京市承办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公务车辆服务保障工作。 

(六)推进节约型机关的建设工作;会同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和节能目标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级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机关集中办公区的交通秩序,协助处理机关内部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集中办公区的上访秩序和市级领导集中住宅区的安保工作。 

(八)负责市级机关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化建设、绿化美化和人民防空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来我市的内宾接待服务工作;协助承担市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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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0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邮政编码:210018;

联系电话:025-83639385; 传真号码:025-83358862,电子邮件:zwgkb@nj.gov.cn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1]14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01]35号)的规定,保留市政府办公厅 ,为市政府工作机构,市政府研究室与其合署办公。 

扩展资料

南京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电报;

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城市发送市政府的文件、电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指示及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和论证。

(十)联系和组织市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围绕市领导的决策需要,开展咨询论证和软科学研究。

(十一)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统一刻制颁发各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印章。

(十四)做好办公厅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机关人事、思想政治工作;为市政府领导服务。

(十五)归口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联系市政府参事室;管理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和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十六)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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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从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至9月底,市政府机关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8:0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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