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采用什么措施解决唐太宗的忧虑?这项措施的作用是什么?

如题所述

    唐太宗能够汲取隋亡教训,居安思危,任用贤良,知人善任,虚怀纳谏。唐太宗任用魏征、房玄龄、杜如晦等贤臣。带来了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文化繁荣的升平景象,形成贞观之治的局面。

    我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从战国时期产生,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地主阶级的一层建筑,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制度.自产生以来,历朝都实行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到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产生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开始产生,国家也随之出现.在奴隶社会,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王同各级奴隶主依靠国家行政机构、军队、刑罚、监狱等对广大奴隶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周武王灭商以后,我国历史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西周政治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分土封侯制.周王是最高统治者,既是中央机构的首领,又是诸侯的共主.周王以下实行分封制,形成一种压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宝塔式的统治,并且世卿世禄.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诸侯坐大,出现了春秋五霸迭兴.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领主制经济解体,封建地主制经济萌芽,战国时期各国先后进行了变法,在不同程度上削弱或基本上取消了世卿世禄和分土封侯制,逐步建立起了以职官制度为特点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国君起初称侯,战国中期以后,相继称王.车君之下,由相和将分掌政治和军事.相之下,有御史、执法、司徒、司空、廷尉、少府等官职,分掌兵刑钱谷等.地方则逐步实行郡县制,郡守、县令(长)均由国君任免.县下有乡、里等基层组织.这是一套正在形成中的以地主豪绅为基础的新的封建政治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即封建地主制社会的开始.秦始皇以原有的制度为基础,建立起了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一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皇帝制.确定最高统治者的名号为皇帝,嬴政自称始皇帝,总揽国家大权. 
    (2)三公九卿制.中央设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称为“三公”,分别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监察百官和管理军事.“三公”之下还设有“九卿”,分别掌管各部门的政务. 
    (3)郡县制.郡设守、尉、监御史,郡下设县,县以下是乡、里,基层治安机构叫“亭”.郡县主要官员均由皇帝任免,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 
    秦始皇(公元前259-前210) 
    秦朝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体系,强化了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这种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它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新发展,在当时及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对保卫、巩固统一,对促进封建经济、文化发展,都起过一定作用,对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基本上都是沿袭了这套制度.清末维新志士谭嗣同慨然写道: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何谓秦政?就是君主专制统治.这种政治,是由君主个人全权占有和控制整个国家机器,其统辖范围内的任何人物对君主都是绝对隶属和臣服的关系.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 
    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为五,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五方的地方势力.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汉武帝时,又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主要有: 
    (1)改革中枢体制.A.建立中朝.为削减丞相权力,由皇帝身边的较低级的亲信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中朝”,形成一个宫内决策机构,也称为“内朝”.依靠内朝,削弱相权.B.设置刺史与司隶校尉.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把全国划为13个州,各州设刺史一人,定期巡视所部郡国,监察各郡官吏和地方豪强的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的贯彻.在首都所在地设司隶校尉,纠察京师百官.C.《推恩令》与《附益法》.将诸侯国越分越小,不许诸侯王招结宾客,削减诸侯国的力量.D.加强法制.增补《汉律》,重用“酷吏”.

     一、贞观之治的出现绝非偶然,这和唐太宗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措施时分不开的,具体解释如下:
      1、任用贤能:
      唐太宗能任用贤能,从善如流,闻过即改。视民如子,不分华夷。开创「贞观之治」。
      贞观之治是指唐朝初期出现的太平盛世。由于唐太宗能任人唯贤,知人善用;开言路,虚心纳谏,重用魏征等;并采取了一些以农为本,减轻徭赋,休养生息,厉行节约,完善科举制度等政策,使得社会出现了安宁的局面。当时年号为“贞观”(627年--649年),史称“贞观之治”这是唐朝的第一个盛世,同时为后来的开元盛世奠定了基础。
      2、接受历史教训:
      太宗从波澜壮阔的农民战争中认识到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吸取隋朝灭亡的原因,非常重视老百姓的生活。他强调以民为本,常说:“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太宗即位之初,下令轻徭薄赋,让老百姓休养生息。唐太宗爱惜民力,从不轻易征发徭役。他患有气疾,不适合居住在潮湿的旧宫殿,但他一直在隋朝的旧宫殿里住了很久。他还下令合并州县,革除“民少吏多”的弊利,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
      3、善于纳谏:
      太宗在位20多年,进谏的官员不下30人,其中大臣魏征一人所谏前后200余事,数十万言,皆切中时弊,对改进朝政很有帮助。
      4、推行科举制度:
      太宗十分注重人才的选拔,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太宗认为只有选用大批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能达到天下大治,因此他求贤若渴,曾先后5次颁布求贤诏令,并增加科举考试的科目,扩大应试的范围和人数,以便使更多的人才显露出来。由于唐太宗重视人才,贞观年间涌现出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可谓是“人才济济,文武兼备”。正是这些栋梁之才,用他们的聪明才智,为“贞观之治”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5、重视法治:
      唐太宗十分注重法治,他曾说:“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为准。”作为一位万人之上的君主能够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唐太宗不愧是一位开明的皇帝。法律制定出来后,唐太宗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维护法律的划一和稳定。在贞观时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执法时铁面无私,但量刑时太宗又反复思考,慎之又慎。他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由于太宗的苦心经营,贞观年间法制情况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据载贞观三年,全国判死刑的才29人,几乎达到了封建社会法制的最高标准——“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罚。
      二:综合评价:
      以民为本的思想,广开言路,虚怀纳谏的胸襟;重用人才,唯才是任的准则;铁面无私,依法办事的气度构成了贞观之治的基本特色,成为封建治世最好的榜样,使唐朝在当时与西方国家相比,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上都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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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3
我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从战国时期产生,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地主阶级的一层建筑,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制度。自产生以来,历朝都实行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到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产生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开始产生,国家也随之出现。在奴隶社会,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王同各级奴隶主依靠国家行政机构、军队、刑罚、监狱等对广大奴隶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周武王灭商以后,我国历史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西周政治制度的基本形式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分土封侯制。周王是最高统治者,既是中央机构的首领,又是诸侯的共主。周王以下实行分封制,形成一种压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宝塔式的统治,并且世卿世禄。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诸侯坐大,出现了春秋五霸迭兴。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领主制经济解体,封建地主制经济萌芽,战国时期各国先后进行了变法,在不同程度上削弱或基本上取消了世卿世禄和分土封侯制,逐步建立起了以职官制度为特点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国君起初称侯,战国中期以后,相继称王。车君之下,由相和将分掌政治和军事。相之下,有御史、执法、司徒、司空、廷尉、少府等官职,分掌兵刑钱谷等。地方则逐步实行郡县制,郡守、县令(长)均由国君任免。县下有乡、里等基层组织。这是一套正在形成中的以地主豪绅为基础的新的封建政治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即封建地主制社会的开始。秦始皇以原有的制度为基础,建立起了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一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皇帝制。确定最高统治者的名号为皇帝,嬴政自称始皇帝,总揽国家大权。

(2)三公九卿制。中央设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称为“三公”,分别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监察百官和管理军事。“三公”之下还设有“九卿”,分别掌管各部门的政务。

(3)郡县制。郡设守、尉、监御史,郡下设县,县以下是乡、里,基层治安机构叫“亭”。郡县主要官员均由皇帝任免,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

秦始皇(公元前259-前210)

秦朝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体系,强化了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这种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它也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新发展,在当时及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对保卫、巩固统一,对促进封建经济、文化发展,都起过一定作用,对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基本上都是沿袭了这套制度。清末维新志士谭嗣同慨然写道: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何谓秦政?就是君主专制统治。这种政治,是由君主个人全权占有和控制整个国家机器,其统辖范围内的任何人物对君主都是绝对隶属和臣服的关系。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

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为五,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五方的地方势力。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汉武帝时,又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主要有:

(1)改革中枢体制。A.建立中朝。为削减丞相权力,由皇帝身边的较低级的亲信官吏和侍从人员组成“中朝”,形成一个宫内决策机构,也称为“内朝”。依靠内朝,削弱相权。B.设置刺史与司隶校尉。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把全国划为13个州,各州设刺史一人,定期巡视所部郡国,监察各郡官吏和地方豪强的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的贯彻。在首都所在地设司隶校尉,纠察京师百官。C.《推恩令》与《附益法》。将诸侯国越分越小,不许诸侯王招结宾客,削减诸侯国的力量。D.加强法制。增补《汉律》,重用“酷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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