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犯罪,会没收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不会。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财产刑的一种。现代各国刑法对没收财产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

另一种除了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以外,还包括没收犯罪所得财物、违禁品及犯罪工具。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不包括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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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9
夫妻一方刑事犯罪,民事赔偿的责任承担者及执行问题

作者:郝志成律师
按语:
  之前代理的几起刑事犯罪案件中都附带有民事赔偿部分,亦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种诉讼制度实际上是要求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此类诉讼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但也存在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今天想探讨的是:刑事犯罪民事部分赔偿的责任承担者及执行问题。现本文仅从夫妻一方刑事犯罪分析。
一、责任承担
夫妻一方的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是个人行为,其刑事责任由个人承担。同样基于刑事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亦为夫妻一方。既然责任承担的主体为刑事犯罪夫妻的一方,那么如何执行其财产呢?
二、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将夫妻财产关系分为法定夫妻财产制与约定夫妻财产制。在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因夫妻双方的财产由夫妻双方约定归属,理论上容易判断和执行犯罪方的个人财产。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约定是夫妻之间进行的,外人很难知情,因此很难向执行机关提供相应的证据线索,且在刑事犯罪中采取约定夫妻财产制的更是微乎其微。因此此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概率太小,其探讨意义不大。
如果是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一方的个人犯罪行为能否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赔偿?能否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赔偿首先要弄清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前提。
三、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四)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五)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六)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犯罪的责任承担及执行难的症结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立的,由法院判决确定。”因而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夫妻一方的刑事犯罪行为恰恰就是一种个人行为产生的个人债务。此种案件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为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需要法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该条款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析产的可操作性不大。夫妻一方犯罪,其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怎么会提起析产诉讼?该条款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是应用于合伙的共有人析产。既然夫妻一方不会提起析产诉讼,那么只有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了,但在实际生活中申请执行人由于犯罪行为已经遭受了精神上及肉体上的伤害与打击,也很少再提起代位析产诉讼。这就造成了执行难的症结。那么如何解决该问题呢?
五、解决建议
  (一)、加强普法教育,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改善守法环境。
  (二)、加强对该类执行案件的立法工作,使该类案件的执行更加快捷。
  (三)、办案机关联力配合,注重审执结合,在案件受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考虑民事赔偿部分的执行问题。
第2个回答  2012-07-29
1、不会,没收的是非法所得,财产不会没收。
2、但是罚款可能会,因为犯罪以后可能面临这赔偿。但是这个也会征求夫妻另一方的意见,如果是共同财产,那么另一方如果不同意,赔偿只能是犯罪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29
会的 只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5
你好
法院只判决没收被告人个人全部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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