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回答一下我的问题,好的建议我会加分!!!

我是12580的业务员,5月24日与客户A办理了号码查询业务,费用是2300元,双方已经签订合同。在离开客户A那里时,客户B打电话说也要办理此业务,但是这个业务按照原则上讲是不能再办理的,不过由于B客户价钱出的比A高,所以客户A的钱我没有交公司,只是让公司先把业务给办理一下,看客户B到底是不是愿意办理,如果客户B办理成功的话我再把A的钱退回去!
结果在6月16日当天,客户B答应了付款,一共4000元,合同时间为两年,回公司我就立即把钱交给了公司,至于客户A的钱,我打算尽快归还给客户,并向客户解释原因,中间拖了十来天没有与客户A联系,在7月2日客户A打电话进行投诉说发现自己业务没有开通,想问究竟,我当时就像客户解释是由于系统原因这两天没有给你办上,我们尽快碰个头,看下事情如何解决!但是客户A发现客户B在做着和他同样的业务,结果再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把客户B找我办理业务的详细经过告诉给了客户A,后来发现原来两家是亲戚关系!当时去给客户B办理业务时我说目前只能把客户A的信息删除下来,客户B说不管我用什么样的方法,他就当不知道就行了!
现在问题是客户A不愿意接受我们的退款,并且要求状告我们公司的行为,我们公司老总已经答应给予我相应的处罚,同时也承诺客户A会按照1+1的赔偿进行处理,但是客户不接受,要求8000元进行私聊,我们公司老板也不同意客户漫天要价!
请问高手此问题要如何解决比较合适?我做为一名业务员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首先,我先分析一下你的责任。你作为公司的业务员,独自在外谈业务,你的行为理论上就代表了你公司的行为,所以,在你与A谈业务并签订合同的时候,你公司就与A公司达成了协议。而你有没有把从A那里拿来的钱送到公司,跟这个合同是否成立时没有关系的。
  按照法律规定,你公司要履行合约义务,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A公司有权向主张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事情发展到此,你公司是有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而对于你,一名公司的业务员,在这个行为中,并没有你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因为合同是具有想对性的,它只是你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纠纷,跟你不会有什么关系(尽管这个纠纷是由你引起的)。
  你的责任是在你公司内部产生的,也就是说,要看公司怎么处理你了,在法律和劳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可以合理的对你进行处理。
  如果你是担心你自己在这个官司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话,你完全可以不用担心,因为这个官司不涉及你的责任,而是涉及你公司的责任。
  你需要考虑的是你在公司内部的责任,这个就不是法律问题了,这个涉及你公司的章程什么的。

  另外,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比较合适。
  答:按照合同你们是违约了,需要返还本金,并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只能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但是如果过高或者是过低可以要求法院适当调整。所以,如果觉得8000元接受不了,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估计也赔不了多少钱。

  作为一名业务员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在本案中,你没有责任,你只有公司的内部责任,如果你公司赔钱了,你公司可以向你追索,但这都是另一回事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上您,同时也希望您能采纳我的答案,谢谢!追问

我很年轻,今年23岁,老板很器重我,由于平时的小聪明导致的这么一个事情,现在非常后悔,辜负了老板的信任!
其实我们只是一个代理公司,我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就是代理权被运营商收回,因为那样我们销售组好几个同事都要跟着没饭吃!
这个事情我向老板写了一夜的检讨,而且非常深刻,我也不想因为这件事情影响我今后的发展前途,唉,麻烦大家看能不能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呢?

追答

“我很年轻,今年23岁,老板很器重我,由于平时的小聪明导致的这么一个事情,现在非常后悔,辜负了老板的信任!
其实我们只是一个代理公司,我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就是代理权被运营商收回,因为那样我们销售组好几个同事都要跟着没饭吃!”

你的诉求是不想看到你公司的代理权被运营商收回,对于这一点,我想,如果按照你说的,这个业务原则上是不能给两家公司同时办理的,那么是不是运营商知道了你们公司同时为两家公司办理,就会取消你们的代理权?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建议私了,私了,你们可以去找A公司谈判,我估计在8000元以下的赔偿总额,谈谈,他们也是会接受的,这个事就别声张了,就跟A私下里解决最好了,把你们的合同要回来,这样也没有后患了,以后多注意就是了,
折中的办法,也只有这样了.

当然,如果让运营商知道了你们同时做两家公司业务时,他们不会取消你们的代理权,你就跟A打官司吧,这样不会赔很多。
其实关键的问题是我不知道运营商会基于何种情况取消你们的代理权。

希望我的回答还能帮上你,别灰心,总会有办法解决的,这件事只是法律上疏忽造成的,对你的前途不会有什么影响,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切忌要诚信守法的做生意,谈业务,
望采纳,谢谢!

追问

今天省某频道电视台来了我们公司,事情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被报道,我们董事长临时从外地做飞机回来了!客户的钱已经退还,合同我们已经收回!

追答

那现在的最关键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我还是不知道电视台来采访的具体内容,省里的不是主流的电视台即使来采访,即使报道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力,因为它不是主流媒体,不是互联网,不是CCTV,他的受众是普通的老百姓,所以,即使播出了,最多也就是几天的影响。从企业的角度,你公司应该尽量将任何的有损商誉的事件的影响力降到最低。
具体的做法,你公司可以出面与电视台公关,或者通过其他的手段补救影响。
目的是让大众,让你的运营商看到你是个负责任的企业,这样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代理权是否会被收回,那就是天算了。
祝你们好运,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05
从法律上讲,客户A所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目前司法实践中,通常判定尽可能的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对你们业务的不熟悉,所以尚不清楚该合同是否在客观上的确不能履行了。如合同还可以履行,那么客户A是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判令你们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你们将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但是就目前来看,对方主张损失很大的证据也不大可能。
如果客观上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会发生更大的不可接受的损失,那么你们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赔偿对方损失,理由同上,对方主张损失时,很难拿的出有效的证据,估计你们合同上也没明确约定违约金,那么以客户A的实际损失为限,其主张证据也比较困难。
综上,对方起诉到法院的风险并不是太大,但很明显过错在你们这边,还是建议协商解决,花钱买教训并不是坏事。
在上述赔偿中,你作为业务员是不需要对其赔偿的,但公司的确可以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对你进行罚款,但就目前情况来看,不应超过你的月工资,否则涉嫌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了。追问

我很年轻,今年23岁,老板很器重我,由于平时的小聪明导致的这么一个事情,现在非常后悔,辜负了老板的信任!
其实我们只是一个代理公司,我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就是代理权被运营商收回,因为那样我们销售组好几个同事都要跟着没饭吃!
这个事情我向老板写了一夜的检讨,而且非常深刻,我也不想因为这件事情影响我今后的发展前途,唉,麻烦大家看能不能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呢?

追答

目前来看不是你们可以怎么解决,而是客户A和运营商如何看待的问题,不管做通A的工作还是做通运营商的工作,都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但如何做他们的工作,我想就是你们要多考虑的问题了。在这里怕是难以获得满意答复的。
年轻人工作有些失误也是常见的事情,从我的经验来看,往往这个时候诚实、诚恳、诚心最能打动人,毕竟都是从年轻人做起来的,也见过一些因而发生更大转机,变成好事的例子。
加油吧,好运。

另,你们的事情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不是个人消费,而是公司之间合作合同,别被误导了。

第2个回答  2011-07-05
你好:
你是职务行为。
公司直接与A交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最多就是1+1的赔偿,即4600元。
在公司内部,公司可以追究你的经济责任,也可以不。从整个事情看,你是为了公司业务,也有一定的过失。公司大度,不会追究你的经济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7-07
缺少诚信是业务员的大忌,而且存在欺诈行为。依正常处理的话,如果仅存一家的。应该解除与客户B的合同。保留客户A的合同。钱成了信誉标准的行为承担违约赔偿是应当的。调解不成,只能听从法院裁决。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