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贵族是怎样的等级制度,爵位是怎么分的?

我想我问的是古希腊贵族的分封等级制度,而不是中世纪等级制度

中世纪欧洲实行的是分封制度,而中国当时已经是郡县制了,简单的说,欧洲的土地归封建领主所有,他就是这一地区的地方官员。而在中央的官员,我们一般也把它翻译成中国的古代官名,比如说“宫相”

封建主的“官阶”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25
古希腊是城邦制国家,城邦的主要政治机构包括:①国王2人,分别由两个王室世袭。主要权力在宗教和军事方面,平时主持国家祭祀和处理家族法案件,战时一个国王领兵出战,另一个居守。②长老会议。两个国王是当然成员,另有成员28人。长老任职终身,出缺时从年逾60的公民中遴选补足。长老会议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案,主持刑事审判,并处理国家行政事务。③公民大会。由年满30岁的全体斯巴达男性公民组成。公民可以在大会上参加议案的表决和官员的选举,但不能提出议案。公民大会表决的方式,一般以与会者呼声的高低为准,因此未必能真正表达公民意愿。④监察官5人。每年改选一次,原则上每个斯巴达公民均有被选举权.
梭伦改革后分为四个等级,取消以前的贵族、农民、手工业者三级之分,具体细则是第一等级的财产资格为每年收入按谷物、油、酒等总计达500麦斗以上(每麦斗约合52公升),称“五百麦斗级”;第二等级是收入300麦斗以上者,称“骑士级”;第三等级的标准则是200麦斗以上,称“牛轭级”(有牛耕田者);其余收入不及200麦斗者统归入第四等级,他们靠打工为生,故称“日佣级”。分等级的目的是为了分配政治权利:第一级可任执政、司库及其他一切官职;第二级与第一级同,惟不得任司库;第三级可任低级官职,对执政官等高官则无缘;第四级则依旧不得担任一切官职,但可和其他等级一样充当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此可见,梭伦使工商业奴隶主以第一和第二级而获得掌握政权的机会,把他们上升为统治阶级。他给予平民的政治权利却有一定限度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