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遂,明在地方上设置的行政机构各是什么

如题所述

秦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全国划分为36郡,郡最高长官为太守(郡相当现在的省,秦实行的是三级管理模式,即中央、郡、和县,中间是没有地市的,这点请务必注意)。隋代是封建承续的关键时期,他延续了三国两晋时期州制,州郡县并举,隋初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因为这种划分,出现了现在地区的雏形(小州和大郡),形成了四级管理模式,官员数量增加了,行政运转能力也随之增加。但是在这个时期,州郡县的划分还是比较随意,州郡县的地位并不是划分的很清楚,有些郡的地位在州之上,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混乱,但相较于秦制而言,行政体制是更完备了,也更有效率。明朝的行政体系很复杂,他延续了元朝的行省,又延继了隋朝的州制、唐朝的府制。具体表述如下:“省(布政使司)—府—州—县”的四级区划系统为主。据统计,明在15省下有“府百四十,州百九十三,县千一百三十八”;(4)另有“羁縻(即藩属)之府十九,州四十七,县六”。明朝地方官制:(1)省级,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副按察使、佥事等;(2)北京顺天府与南京顺天府——府尹、府丞、治中、通判、推官;(3)府——知府、同知、通判;(4)州——知州、同知、判官;(4)县——知县、县丞、主簿。实践证明,州府的设置是重叠的,因而后来州就逐渐淡出了行政舞台,被省-市-县结构代替。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ps:楼主也可以参阅:
1、《中国古代文化史》;
2、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4485608.html
3、http://liszw.blog.163.com/blog/static/694765292010760561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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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1
秦 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
隋 郡、县二级地方行政制度
明 地方行政系统为省、府(州)、县三级制
第2个回答  2011-06-21
秦朝郡县制
隋朝州郡县
明朝三司制
第3个回答  2011-06-30
秦 郡、县
隋 三省六部
明 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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