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如题所述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单一制、分支制、集团制、连锁制、银行控股公司制等。

1、单一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2、分支制

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本身不对外营业。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取得规模效益;但是单一银行制富有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大,管理起来较容易。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1、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

2、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3、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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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4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单一制、分支制、集团制、连锁制、银行控股公司制等。

1、单一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2、分支制

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本身不对外营业。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取得规模效益;但是单一银行制富有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大,管理起来较容易。

3、集团制

集团银行制亦称多银行持股公司制。单一银行持股公司的对称。通过持股公司控制两家以上商业银行的银行组织形式。主要是美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之一。所谓银行持股公司,是通过持有一定比例(美国规定2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票,控制商业银行股权的垄断组织。

4、连锁制

连锁银行制或称"联合制",是指由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购买若干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达到控制这些银行的程度。这些银行的法律地位仍然是独立的,但实际上其业务和经营政策因控股而被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所控制,其业务和经营管理由这个人或这个集团决策控制。

5、银行控股公司制

“银行控股公司制”又称为“集团制银行”或“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通过控制和收购两家以上银行股票所组成的公司。

银行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在美国最为流行,它是规避政府对设立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的结果。目前这种组织形式已成为美国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最有吸引力的银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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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优点   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此外,由于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也较容易。   缺点   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削弱了银行的竞争力;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分支银行制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优点   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缺点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管理的难度。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行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集团银行制
  集团制银行又称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家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   二是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2-26
(一) 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也称单元制、单元银行制,即商业银行只有一个独立的银行机构,不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单一银行制度的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上较灵活,但其经营范围受到地域的限制,难以在大范围内调配资金,风险抵押能力相对较弱。目前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主要是美国,因为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家,实行这种制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限制垄断,提倡自由竞争,但近年来有些放松,有向分支行制转化的倾向。
单一银行制在美国比较典型。美国是各州独立性较强的联邦制国家,在历史上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东西部悬殊较大,为了适应经济均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适应中小厂商发展的需要,反对金融权力的集中,反对银行吞并,各州都通过银行法,禁止或者限制银行开设分支行。因各州的条件不同而异。21世纪以来,设立分支行的限制有所放松,约1/3的州准许银行在本州范围内开设分支机构;1/3的州准许在商业银行总行所在地的城市设分支机构;其余1/3的州根本不准许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要经过许多审批手续,限制仍严。1994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瑞格-尼尔跨州银行与分支机构有效性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宣告单元银行制在美国被废除。
(二) 分支行制
分支行制也称总分行制度,是指银行机构除总行外,还在国内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总行一般设在大城市,所有分支行由总行统一领导指挥。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主要采用这种制度,尤其以英国、日本、德国、法国最具代表性。我国也是以分支行制为主的国家。
多数国家的银行设置是分支行制特别是大银行,除总行外,一般都在国内或国外开设分支机构。大部分总行设在首都或大城市。由于垄断集团不断采取兼并活动,银行越来越集中而总数量减少,但因资力更加雄厚,业务范围更加广泛,其分支机构不但遍及国内外大部分城市及金融中心,还在经济发达地区广泛设立机构,形成了庞大的银行分支机构网络。分支行制优越性较大,分支机构间有联行往来,不需靠代理行办理业务,既可靠又可降低营业成本,资金可互相融通,调动迅速,还能广泛搜集和传递信息,提高银行服务质量与业务能力。银行规模越大,向社会提供的服务范围越广。由于总行利润大部分来自分支机构,所以银行机构网络越是庞大,实力就越雄厚。其特点是,法律允许在总行之下,在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以总行为中心的、庞大的银行网络。
(三) 银行控股公司制
“银行控股公司制”又称为“集团制银行”或“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通过控制和收购两家以上银行股票所组成的公司。银行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在美国最为流行,它是规避政府对设立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的结果。目前这种组织形式已成为美国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最有吸引力的银行组织机构。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控制着8700家银行,掌握着美国银行业总资产的90%。
目前,银行控股公司制已成为美国商业银行最基本的组织形式。银行控股公司制的优点是能够有效地扩大资本总量,增强银行实力,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弥补单一银行制的不足;缺点是容易引起金融权力过度集中,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经营活力。
(四) 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或称“联合制”,是指由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购买若干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达到控制这些银行的程度。这些银行的法律地位仍然是独立的,但实际上其业务和经营政策因控股而被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所控制,其业务和经营管理由这个人或这个集团决策控制。连锁银行制的作用和集团银行制一样,都是为了在连锁的范围内发挥分行的作用,弥补单一银行制的不足,规避法律对设置分支机构的限制。这种体制盛行于美国的中西部地区,但没有集团银行制普遍。
连锁银行制与银行持股公司制的区别:(1)银行持股公司制是指专以控制和收购两家以上银行股票所组成的公司。它通过持有股份来掌握对银行的控制权,对其经营实行控制。 银行持股公司所拥有的公司,能从事“与银行业紧密相关”的活动,它可以使银行规避限制设立分支行的规定;(2)银行持股公司制通过控股公司这种安排可以解决银行业务发展中的两个问题,一是规避跨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限制,二是通过设立子公司来实现业务多元化。当所控制的银行只有一家时,为单―银行控股公司制;当控制的银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时,则为多家银行控股公司制。这种银行的组织形式在美国最为流行;(3)而连锁银行制曾盛行于美国中西部,是为了弥补单一银行制的缺点而发展起来的。连锁银行制与银行持股公司制度的作用相同,差别在于没有股权公司的形式存在,即不必成立持股公司。
第4个回答  2011-06-21
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优点   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此外,由于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也较容易。   缺点   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削弱了银行的竞争力;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分支银行制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优点   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缺点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管理的难度。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行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集团银行制
  集团制银行又称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家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   二是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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