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小餐馆打工,只做了6天,按月工资来算是200元,但老板只给了100元,他还说可以一分钱不给,合理吗?

由于参观环境太差,到处是跳蚤(搞得我浑身痒)、苍蝇、老鼠!我实在呆不下去
请懂法律的亲告诉我应该怎样反驳他!月工资一千!我工作了6天!1000/30*6=200

你要抓到他的软肋,比如操作间卫生不合格,饭菜质量有问题,偷偷拍下来(当然没有也可以骗他说拍下来了),然后要挟他说要告到工商局,或者其他方面的软肋,条件就是只拿到你该拿的那一份,这种情况为了这点钱老板一般都会妥协的,对这种人,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必须以毒攻毒!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03
私人经营的小餐馆一般都是按照他们收入··哎··你就认了吧··
环境差·第一天你就不该还在那·都过6天了··你是哪的人啊?还有月薪200的地方?你们那的人都能吃低保了··0.0
6天给你100·老板还是个脑残? 开餐厅的苍蝇·老鼠·你确定那世家餐厅?合理不合理·本人建议赶紧离开·追问

月工资一千!我工作了6天!1000/30*6=200

追答

其实要按法律上来说是合理的·但是卫生方面他能关门了··我当成月薪200了
不过你就认了吧·

第2个回答  2011-07-03
这种黑餐馆一定要给他暴光,让大家都知道,他自己就会关门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