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县公安局的派出所出现幅度越权、种类越权

,那么这两种情况的复议机关是谁?如果直接行政诉讼的话,被告是谁?要哪一级的法院受理?

浙江孙律师:
复议机关是县公安局或县政府,行政诉讼被告是派出所。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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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4
向作出裁决的县级公安机关所在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27
  种类越权的,就是指法律、法规根本没有赋予该项权利,而是擅自实施。如,派出所只可以实施罚款和警告的处罚,如果实施行政拘留就是种类越权了。此时被申请人或被告人为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并不是该派出机构。复议机关就是该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机关。
  幅度越权的,是指有此项处罚权利,但是处罚数额或程度等超出了范围,如,可以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但是罚了2000元。此时被申请人或被告人为授权的派出机构。比如,税务所依法是有权作出罚款2000的行政处罚的,但税务所作出了3000的罚款处罚,此时就是幅度越权,仍以税务所为被申请人或被告。此时的复议机关就是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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