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子女赴港后的(超过14周岁)子女如何申请赴港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母亲是属于第一批的超龄子女(赴港)的。现在申请提交中。想问一下如果我母亲成功到港的话,那我们这些(已超龄,已结婚)的子女还可以申请赴港吗?还是要到了母亲到了60周岁时才可以申请(照顾老人)这样赴港呢?谢谢

超龄子女赴港后,当他们取得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后,即可申请其内地所有未满18周岁的子女来港定居。(请注意,未满18周岁的内地子女,是指这些子女递交申请给出入境管理处的当天未满18周岁。。。而不是指其父母取得香港身份证当天),而不是14周岁!

另外,需要和超龄子女的内地配偶一起申请,因为这类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申请,只能作为“夫妻团聚所携带的未成年子女”前往香港定居,也就是和你父亲一起申请。你父亲什麽时候批,你就什麽时候批,,这类情况大概申请4-5年才能批准!

所以如果你妈妈取得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之後,你应该马上去申请,如果递交申请材料当日你未满18周岁,你就符合去香港定居的资格。。。无需等到你父母60周岁之後(照顾父母类的,除了父母必须等到60周岁之外,其父母还必须没有其他任何子女在香港定居)追问

你所说的是未满18周岁的啊,但我现在是:已超过18岁并且已婚。。。。谢谢

追答

如果你超過18周歲,而且是已婚的,,就不符合情況申請了
只能等你父母均年滿60周歲之後,且香港無任何子女,那樣就才可以申請過去定居照顧他們!

追问

因为现在申请的只有妈妈一个(都50多岁的)外公也80多岁了,两个人身体都不好,这样的话有特殊情况批吗?

追答

香港定居申請只看條件,不講人情!
你媽媽只有50來歲,你是不能申請的,只有等你媽媽年滿60周歲才可以申請!
至於你外公,不管申請情況,也不管多大年紀,和你的香港定居申請沒有任何關係。因為香港定居申請只限與夫妻之間,父母和子女之間。。。(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之間是沒有任何申請條件的!

能夠申請照顧父母類的,一般來說父母本身就是因為沒有人照顧,以及年紀大了。。所以如果要說特殊情況,我想這類申請人每個人都能說出一大堆,,所以政府是不會去理會這些的。只要符合情況就能申請,不會將特別個案當特殊情況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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