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帮甲打架 事后甲给乙600元 乙称其还叫了三个朋友 说钱不够 再次向甲方要钱 这在法律上构成勒索吗?

根据我的判断乙方是没有叫朋友的

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表述中没有表露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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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9
单单从你说的情况来分析是不构成,因为敲诈勒索,还需要有威胁的行为存在(就是说,如果你不给,就会如何如何)。
第2个回答  2011-06-29
首先,打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帮忙打架不能成为雇佣关系,因此两人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乙向甲索取财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具体能否构成勒索,要看具体的行为方式
第3个回答  2011-06-29
浙江孙律师:
敲诈勒索需要以威胁、胁迫或者暴力方式为前提,从上述描述看,尚未构成。追问

如若是乙方实施暴力强取又如何

追答

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该“劳务费”本身不合法,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内容。若乙方以暴力方式要求支付的,或构成敲诈勒索,若有其他情节的,或成立抢劫罪。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6-29
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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