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申请的专利被专利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要求补交减免的费用,可不可以不交?

如题所述

认定非正常专利理由是什么,是针对这几个专利的减免费用,还是公司(个人)已经被认定了,然后还用此公司(本人)名义申请专利呢?如果是后者的必须的交。追问

理由是与已有专利相似,属于抄袭, 针对已经申请的专利要求补交减免的费用。如果不交不知道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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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6
要看具体情况,不交的话你要有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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