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直接向一所困难学校捐赠,企业所得税前是不允许扣除的,如果已经扣除的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扣除的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所谓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这里所说的社会团体及税前扣除的具体比例都是有文件规定的(有全额扣除的、有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和10%扣除的),具体的文件规定很多而且还在不断的增加,具体情况还是要咨询当地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允许扣除的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所谓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这里所说的社会团体及税前扣除的具体比例都是有文件规定的(有全额扣除的、有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和10%扣除的),具体的文件规定很多而且还在不断的增加,具体情况还是要咨询当地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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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18
直接捐赠是不可以的,捐赠支出的扣除,一定要取得捐赠专用收款票据才可以,即一定要向红十字会等专门机构捐赠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