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1.败法乱纪
拼音:bài fǎ luàn jì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败:毁坏,摧残;乱纪:破坏法纪。败坏法令,扰乱纪律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袁绍传》:“便放志专行,威劫省禁,卑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
2.奉公守法
近义词:克己奉公、谦洁奉公 反义词: 贪赃枉法、假公济私
用法:联合式;作主语、谓语、定语;含褒义
解释:奉:奉行;公:公务。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办事守规矩。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
3.绳之以法
拼音: shéng zhī yǐ fǎ
近义词:依法从事 反义词:逍遥法外
用法: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
解释: 根据法律制裁。
出处:汉·冯衍《上疏自陈》:“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绳之以法则为罪,施之以德则为功。”
4.严刑峻法
拼音:yán xíng jùn fǎ
近义词:严刑峻制
用法:联合式;作宾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丙吉传》:“后遭条狱之诏,吉扞拒大难,不避严刑峻法。”
5.以身试法
拼音: yǐ shēn shì fǎ
近义词: 违法乱纪、作奸犯科 反义词: 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以身许国
用法: 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1、金科玉律 : 科、律指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
2、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法不徇情 :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4、结绳而治 :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5、口含天宪 : 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6、深文周纳 : 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拓展资料
1、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宾语;时而含贬义,时而表中性,具体要根据语境而定。
示例 清·李绿园《歧路灯》:“三表嫂是聪明人,她把她家里那种种可笑的规矩看成圣贤的~。”
2、近义词
清规戒律、金口玉言、颠扑不破、不刊之论
3、辨析
金科玉律 清规戒律
金科玉律多指不可变更的条规,字面上是肯定的;清规戒律多指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是应该否定的。
金科玉律是中性词语,只是用在特定的语句中,语句为贬义,而金科玉律本身仍是褒义,如“你说的就是金科玉律呀?”,此句并非贬义,而是置疑,但语句中的“金科玉律”仍是褒义。
“金科玉律”现较多作褒义,有“金箴”的意思。如“找工作的五条金科玉律”、“企业管理的80条金科玉律”等;清规戒律是贬义词语,口吻较重。
(资料来源:)
形容法律的成语及解释:
【金科玉律】 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目无法纪】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王法】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徇情】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化外之民】 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结绳而治】 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金科玉条】 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居官守法】 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 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窃国】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欺公罔法】 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深文周纳】 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绳之以法】 根据法律制裁。
【舞文弄法】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网漏吞舟】 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舞文弄墨】 舞、弄:故意玩弄;文、墨:文笔。故意玩弄文笔。原指曲引法律条文作弊。后常指玩弄文字技巧。
【逍遥法外】 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言出法随】 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以身试法】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杀去杀】 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约法三章】 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
【执法如山】 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徇情枉法】 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作奸犯科】 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例直禁简】 〖解释〗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法出一门】 谓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无可贷】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
【急急如律令】 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
【禁网疏阔】 指法律过于宽容。
【目无三尺】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弄法舞文】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深文傅会】 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曲折】 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内】 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违条犯法】 违犯法律条文。
【舞弄文墨】 亦作“舞文弄墨”。①玩弄法律条文,曲解其意。②玩弄文辞;耍笔杆子。
【析律贰端】 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 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事外】 ①谓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谓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引律比附】 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 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 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执法不阿】 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罪责难逃】 因为犯罪,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是难以逃却的
【血风肉雨】 形容剧烈残酷的屠杀或性格刚强
【卖法市恩】 〖解释〗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以法为教】 〖解释〗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止杀】 〖解释〗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险】 〖解释〗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踊贵屦贱】 “踊贵屦贱”喻指严酷的法律
【石邑深涧】 “石邑深涧”用来形容森严的法律。
2、目无法纪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3、目无王法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4、法不徇情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5、化外之民 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6、结绳而治 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7、金科玉条 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8、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9、欺公罔法 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10、绳之以法 根据法律制裁。
11、逍遥法外 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12、言出法随 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13、以身试法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14、约法三章 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
15、舞文弄法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1、目无法纪
意思是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出自:清 李宝嘉 《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此番蒋中丞因该匪等胆敢抗拒官军,异常凶悍,实属目无法纪,又加了一个札子给他三个,叫他们如遇土匪,迎头痛剿。
示例:巴金《家》:“今天要检查日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
2、目无王法
王法∶古时指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赎身的价银来,目无王法已极。”
示例:恐怕也只有仗着自己身份的朱游郜了,他目无王法的殴打日本人事件还没有完,现在又弄出更大的事件,简直是胡闹到家了。
3、逍遥法外
逍遥法外,指犯罪的人没有遭受法律应有的惩罚,仍旧自在无事。
出自:邓小平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三:“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示例:巴金《探索集·再说小骗子》:“那些造神召鬼、制造冤案、虚报产量、逼死人命等等、等等的大骗子是不会长期逍遥法外的。”
4、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爷!知法犯法!”
示例:我今年八十三岁,他们这样欺侮老人,是知法犯法!
5、作奸犯科
为非作歹,触犯法令;指干违法乱纪的事。
出自: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八:今儿子既在你处,必然是你作奸犯科,诱藏了我娘子,有甚么得解说?
示例:此外,在络绎不绝的自流人群之中,难免泥沙俱下、清浊杂陈,有各种各样的渣滓混迹其中,各种不法之徒在移入地为非做歹,作奸犯科,这在中外人口迁移史上都是屡见不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