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法案颁布,确立了议会的什么权利

如题所述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人们可以看到“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英王的实际统治权,如第1、2、4、6条;二、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如第8、9、13条。
  编辑本段英国《权利法案》续作
  1701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一部《王位继承法》,被看作是《权利法案》的补充,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英国“议会至上”原则,是迈向君主立宪制度的重要一步,议会逐渐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权利法案》是英国历史上自《大宪章》以来最重要的一部法案之一,英国的《权利法案》可以被认为是英国宪法的前身。它改变了人类历史,对英国对世界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最后顺便补充两点:1《权利法案》在英国起宪法作用,属于宪法性质文件,但它并不是成文宪法,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国1787年宪法;2美国1787年宪法颁布后,曾于1789年有大幅度修正,主要是补充了10条修正案,这10条修正案也往往被称为《权利法案》(或《人权法案》)。美国《权利法案》--------美国宪法中第一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 《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指的是美国宪法中第一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当美国宪法草案提交各州立法机构批准时,有些人提出了宪法无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疑虑。对此,支持宪法草案的联邦党人向美国人民保证,将会在第一届国会会期时在宪法中加入权利法案。在宪法获批准后第一届国会开会。大多数议员支持权利法案应该被提出,而有关的权利也应该在宪法中受到保护。起草权利法案的任务就落到了詹姆斯·麦迪逊的身上。麦迪逊在《弗吉尼亚权利法案》的基础上开始着手进行权利法案的起草工作。人们也同意,权利法案将会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被加入到宪法中去,以避免直接修改宪法而需要再次进行冗长的宪法批准过程。1789年最初有12条修正案被提出,但其中2条未能通过。1791年12月15日,其余的10条修正案获得通过,成为现在所称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草案中的第11条在1992年最终获得批准,成为宪法第27条修正案。这条修正案禁止国会提高对议员的薪酬。 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尊奉国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国会无权通过限制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请愿自由的法律。 第二修正案规定一支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一个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第三修正案规定在平时,没有主人同意,任何士兵不得驻扎在民居;在战时,亦不得驻扎,除了法律规定的方式以外。 第四修正案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进行搜查和扣押的令状,必须经过宣誓和确认,确有“可靠的理由”才由地方法官签发。但其所要搜查的地点和抓捕的人要具体明确。其实,第四条修正案要保护的是人而不是场所不受政府的无理侵扰。这就是说,个人的住宅和所有物是“人身自由的延长”,因此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 第五修正案规定:未经大陪审团同意,任何人不接受死刑和重罪的刑事指控,在战时或者出现公共危险时,在陆海军及民兵中出现的案例例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被置于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中。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任何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不受剥夺。非经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征为公用。 第六修正案规定:所有刑事指控中,被告有权在有刑事管辖权的犯罪发生地获得无偏私的陪审团及时、公开的审判。被告应当被告知起诉的事实和诉因,有权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接受辩护律师帮助的权利。 第七修正案规定:在普通法的案件中,对争议金额超过20美元的案件保留让陪审团进行审判的权利。在非陪审团审理的案件中,将在联邦法庭进行复核,复核时并不依据普通法规则。 第八修正案规定:不得要求提供额外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超额的罚款,不得进行残忍的或非常的惩罚。 第九修正案规定:宪法中所列举的权利,不能用来侵犯他人的固有权利。 第十修正案规定:没有被宪法赋予联邦的权利,或者并未由宪法禁止授予各州的权利,由各州及其人民自主保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