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其它城市注册了一公司,不在那个地方经营,我在别的城市经营可以吗?要注册一间分公司吗?

比如说我在广州注册了公司,在湛江经营,开广州的发票不可以吗?

不行这属于异地纳税,应该重新进行注册并且按照以下的要求进行税务登记:

1、在本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2、在本地缴纳增值税;

3、应在本地缴纳营业税;

4、应在本地预缴所得税。

扩展资料:

异地纳税的相关规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取得临时税务登记证有以下5种情况: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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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8
正常来说,公司注册下来后,需要在当地实地经营,但实际情况也会出现“离岸”经营,出现公司注册地城市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如果没有实地经营,只要保证税务正常也是可以的,但最好还是一致比较好。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理论上是不允许的,这叫异地经营!
因为你是把税交到注册地的,经营地是没有你的税收的,所以是不可以的。
但你如果是再别的地方设立办事处,不开发票或者在注册地开发票是可以的。但如果是生产型企业是不允许的,当然,你要是偷偷地做,民不举官不究。追问

比如说我在广州注册了公司,在湛江经营,开广州的发票不可以吗?

追答

可以的!
只要你的客户允许,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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