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

如题所述

个体工商户的组成方式是有合伙经营这种方式的,而且可以不是一家人。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2、《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3、根据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合伙经营。
补充:你所说的属于第3点的个人合伙经营,因此合伙经营个体工商且不是一家人是可以的。追问

不好意思,我还是不太明白……您说的这种个人合伙经营和经营实体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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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19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没有实体,你怎么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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