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慈善也要交税吗

如题所述

公益性的捐款需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要看是否符合捐赠税前扣除的条件:

一、公益性捐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范围,具体包括: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二、企业的捐赠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公益性群众团体需经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审核取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三、企业应取得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加盖受赠单位的印章。

四、企业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资料

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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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0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企业现金捐赠与董事长个人捐赠方式。

公司捐赠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于捐赠的扣除基数是一个会计年度利润,而这个数字必须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捐赠事项是在年度当中发生的。如果捐赠行为发生时不量力而为,则企业可能会因捐赠背负额外的税收,如捐赠1000万元,而会计利润只有1000万元,则当年允许扣除120万元,其中88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缴纳所得税220万元。因此公司谨慎的捐出了500万元。

董事长个人通过红十字会捐款500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030号)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限制。

2、现金捐赠与提供免费快餐相结合方式。

现金捐赠同前述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所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提供的免费食物不属于营业税所谓的有偿提供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但是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此规定,提供劳务需要视同销售。即如一份巨无霸套餐20元,其成本10元,则按照现行的税法规定还要确认10元(20-10)的利润,缴纳2.5元的企业所得税。对其中10元的成本如果取得捐赠凭证则并入捐赠总额受会计利润的12%限额扣除,如果无法取得捐赠凭证则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列支。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公益基金会属于非营利公益组织其收入免税,而其相关支出允许据实扣除,这种实质上为免税的单位,不用考虑捐赠限额的规定。

假设某公司创办这样的一家公益性质的基金会,在实际中就游刃有余。当前捐赠的1000万元,可以先由母公司借给基金会,待年底会计利润出来后进行灵活处理,如果2008年会计利润为1个亿,则将借款全部作为捐赠;如果2008年度会计利润为5000万元,则将借款中的600万元作为捐赠,而剩余的继续作为借款,待以后年度处理。

实物捐赠方式: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某药业公司将其药品捐赠给灾区,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已如前所分析,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

假设该批药市价1000万元,其直接生产成本100万元,其需要缴纳增值税153万元[(1000-100)×17%],捐赠支出要受会计利润12%的限制,同时所得税中这批药品还需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225万元[(1000-100)×25%],这里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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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22
公益性的捐款需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要看是否符合捐赠税前扣除的条件:
一、公益性捐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范围,具体包括: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二、企业的捐赠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指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需经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审核取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三、企业应取得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加盖受赠单位的印章。
四、企业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阅读:税法规定
涉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一、 部分扣除:
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办理的捐赠)可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额保险企业1.5%)。
二、 全额扣除:
1、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可全额扣除。
2、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准予全额扣除。
3、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全额扣除。
4、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全额扣除。
5、 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对交响乐团、京剧团、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图书馆、博物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10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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