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研究序言

如题所述

进入21世纪,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峻促使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成为社会关注的核心议题。1997年,我国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度转向了“统账结合”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尽管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隐性债务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为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定义、规模以及其对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影响,以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牵动着制度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众多学者开始深入研究这一难题,但现有研究在隐性债务的定义、规模估算和解决策略上仍存在不足,对政策制定的指导价值有限。


本书源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研究”(批准号:04BJY087),这一项目的研究成果曾被收录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成果要报》2008年第26期。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构建了精算模型,对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进行了多层次的计算,包括计划终止时的债务、当前参保人口的债务以及开放系统债务。以往的研究主要关注计划终止时的债务,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中仍包含现收现付成分,因此,全面的分析需要更深入的探讨。


本书的分析对于理解和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期待能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推动制度的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研究》通过构建精算模型,测算了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包括计划终止时债务、当前参保人口债务和开放系统债务。国内已有的测算大都针对计划终止时债务,但实际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依然保留了现收现付制,所以仅仅测算计划终止时债务还远远不能满足研究的需要。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工作能够将测算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的研究工作向前推进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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