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时房产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产权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但产权分配时不一定一分为二,首先要看合资双方是否在购房前签订了购房协议,如果有遵从购房协议,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产权分配的多少根据个人购买时出资贡献的大小决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7-27
可以请求分割。对于恋爱期间为了结婚而共同购房,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形,如果没有按份共有的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民法典》关于“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情形。此外在共同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后,因市场因素房屋价值获得增值,该增值部分的财产当依照共同共有的原则予以处理。

陈雷律师

合同-债务-婚姻

王金虎律师

民商事诉讼

济南律师苑学宁

投资、土地拆迁

上海王明磊律师

刑辩-离婚-拆迁

广东邹海燕律师

民商事、债权债务

广东朱俊凯律师

婚姻-借贷-房产

重庆郭田律师

劳动-房产-合同

苏州汤芳芳律师

婚姻-交通-劳动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20-04-14

对于恋爱期间为了结婚而共同购房,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形,如果没有按份共有的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一方取得房屋当予退还另一方在此期间的出资,又由于两人在购置房屋时以共同组建家庭为目的,双方均未提供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有过约定的证据,故在共同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后,因市场因素房屋价值获得增值,该增值部分的财产依照共同共有的原则予以处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