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公证问题;户主是母亲(已过世)父亲还健在,膝下有3个子女 ,要怎样才可以把房屋转到子女名下?

户主是母亲(已过世)父亲还健在,膝下有3个子女 ,要怎样才可以把房屋转到子女名下?都要那些证明或者需要具备那些条件,请熟悉这方面的朋友清楚的解答一下,谢谢。
或者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可以吗???

其他人都到公证处弃权就行,你父亲的赠与给你们
一、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供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死亡公证书(国外死亡的需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原因、死亡地点、死亡日期、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对被继承人家庭情况了解的证人予以作证(单位同事、老邻居等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证人需出具身份证。
9、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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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3
直接走继承程序就行,你把你父亲还有其他两个子女的产权部分买下来就行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2
不可能的。

房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其中至少有一半是属于你们父亲。牵扯到纠纷的话,拥有房产份额较多的一方可以实际占有房屋,更何况这套房屋是老人的住所。
第3个回答  2010-12-22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先继承,分清每个法定继承人应得的份额,然后各个继承人协商处理各自份额,归到某个子女名下,所有继承人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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