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工作不够一个月怎么算

高温补贴工作不够一个月怎么算

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6.9元,用6.9乘以实际工作的天数就可以了。

1、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3、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4、全国总工会表示,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费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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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参考:
小孙和小李同为某建筑公司的员工,小孙是项目施工人员,小李是行政人员。2014年6月,小孙因家里有事,在工作日期间,请了5天事假,其他时间正常出勤。由于小孙请假,项目施工人员人手不够,因此公司临时派小李在2014年6月到施工现场工作了10天。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小孙发现公司还是发给了他150元的高温津贴,而小李却没有拿到高温津贴。小孙拿到150元的高温津贴后暗自窃喜,而小李不服气,于是找公司理论,要求按天折算小孙和自己的高温津贴。
  那么,2014年6月,该建筑公司应该支付小孙多少钱的高温津贴?同时公司需不需要向小李支付高温津贴,应支付多少?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者若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工作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而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在《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2014年6月共有20个工作日,1天法定节假日(端午节),小孙在工作日期间请假5天,小李临时从事高温作业10天,因此,用人单位应支付小孙的高温津贴为:(21-5)×6.9=110.4元,应支付小李的高温津贴为:10×6.9=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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