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说明唐代宰相是如何参与朝政的,这一做法有何影响

如题所述

唐代宰相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政治制度,是唐代官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上承秦汉宰相制度,又直接因袭隋制 ,并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变化。其宰相制度演变之频繁,机构之庞大,宰相人数之多,制度之完善和系统,对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作用之显著以及对中外历史影响之深远,为世界历史所罕见。而这些纷繁复杂的特点,无不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斗争密切相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斗争直接制约着相权的争压和演变,进而影响着唐代历史的兴衰更替。
唐朝宰相制度基本上是承袭隋制,但并非简单的承袭,而是在不断地补充、完善和发展。唐代统治者为了适应内部统治集团内部斗争的需要,对宰相制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因而,唐代的宰相制度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的不断发展而更新、健全起来,其人数之多,对于巩固中央集权作用之显著和中外历史的深远影响,为世界历史所仅见。较之前代宰相制,唐代宰相制有7个独有的特点:

一、三省长官同为宰相。
高祖时代,唐承隋旧,以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同掌相权,“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这就把秦汉时代创立的相权一分为三,分隶于三省。而三省之职,中书拟旨,门下封驳,尚书执行。唐代三省制组织严密,机构整齐,是秦汉以来中央集权长期发展得产物,也是君权与相权矛盾斗争的产物。三省长官各有建制,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辅佐皇帝处理军国要政,进行集权统治。这种制度的建立,对维护唐王朝的强大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集中多数意见,使行政比较少犯错误,提高了行政效率;另一方面,相权不被一人专断,可避免宰相专权之弊。
唐中期以后,三省逐渐废弛。中书令、侍中二职常缺而不设,即使设也不一定是宰相。特别是藩镇林立、节度使拥兵自重之时,三省长官便成了赏功之官。肃宗朝有宰相16人,其中14人是以他官同平章事为相;代宗朝有宰相12人,其中10人入相时并非三省之长;德宗朝有宰相35人,其中33人非三省长官而入相。这种变化与唐前期相比是有区别的:太宗、高宗、武后时期,虽然也有大量的非三省长官入相,但三省长官仍是宰相,所以三省制能正常运行;后期则摒三省长官于权力中心之外。中唐时期,相权开始旁落,他官参与朝政,而且宰相流动性大,不能保证最高行政集团的相对稳定,不利于政策的连贯性。
二、仆射为相

唐初,因太宗李世民做过尚书令,故自此以后,臣下避不敢居次职,而尚书省副职左右仆射于是为该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同为宰相,“总制省事”。但后来太宗以其“官位太崇,不欲轻以授人”,而以他官加“参知政事”之类以及“同三品”或“同平章事”等名号行宰相职。所以左右仆射之职在高士廉、房玄龄死后不再授人(特殊历史时期除外)。贞观23年,太宗死后不久,高宗以开府仪同三司英国公李绩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第一次出现了仆射带“同三品”的称号;玄宗开元以后,凡拜仆射者,不带同中书门下或兼知参知政事者,不再是宰相。其原因是:玄宗即位后,为了恢复皇权,曾着力恢复三省职能,提高宰相权力,但他对宰相的信任倚重却仅限于个别人。开元21年,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并在其后设立五房,分曹以主众务,位列于尚书省之上。这样就使尚书省处于中书门下的从属地位,尚书省长官失去了共同议政的权力,因而仆射“虽居人臣之极地,不过备员而以”。三、他官参议朝政,多人为相

唐初,在以三省长官为相的同时,也以他官参议朝政,临时行使相职。太宗即位后,很注意用人。他重视从台省官员即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六部尚书、御史大夫、秘书监等重要官员中选择有才能的人参与朝政,行宰相职。因此,“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与朝政”。其后,戴胄、侯君集、萧瑀、杨师道。张亮、褚遂良等都曾以他官参议朝政。自此,“参与朝政”、“参议得失”、“专典机密”、“参豫机务”、“同知军国政事”等等名号,皆为临时充任宰相职者所特有。
从《新唐书 宰相表》中可以看到,太宗贞观末到肃宗乾元初,以他官参议朝政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号。“同中书门下三品”即同中书令、侍中(皆为正三品官)之意。中书、门下二省本为政务中枢,“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但这两个名称并不专用,他官居宰相职者仍然是假以“参知政事”、“参议国政”等名称。作为专用名称并入衔还是在高宗以后,高宗时以非三省长官而任宰相由多种临时称号基本统一为“同三品”、“同平章事”二名称。
安史之乱以后,唐政权官僚机构臃肿庞大,官吏滥杂,官员的品秩普遍升高。因此代宗大历2年下令:“侍中和中书令宜升入正二品,门下中书侍郎入正三品”。“同三品”之名遂废止不用,而知政事者一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入相,终唐之世而不改。
四、设立宰相议事机构——政事堂

唐初,由于数人同时为相,所以宰相们得一道共商国事,这就需要一个共同议事的办公机构,于是设立了政事堂。并规定诸司官知政事者,午前在政事堂议事,午后归本司决事。政事堂会议,是发挥集体才智,提高管理国家大政效能的一种有效措施。开元21年,张说为相,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在它的后面立五房(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因此,中书令大权独揽,政事堂成了宰相事无不统的办事机构,众言堂成了一言堂。
五、翰林学士侵夺相权——“内相”

高宗时,召刘袆之、元万顷等入禁中,“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之权,时谓北门学士”。武则天专权时期,为排除异己,更是多用北门学士参决朝政,制敕不经中书门下,这样中书门下的定策审议之权开始被侵夺。
开元26年,由于中书事务冗繁,“乃选文学之士为供奉,与集贤学士分管制诰书命”,肃宗至德以后,因“军国务殷”,翰林学士的地位渐渐重要起来。安史之乱中,翰林学士正式掌管了制诏权。中书舍人的职权被代行,中书舍人就变为了没有实权的高官。
玄宗时,翰林学士对国家政令还有了封驳权。唐中期以后,藩镇割据,边阵强族经常骚扰京师,皇帝只得在外“避难”,大臣有时和皇帝离散一方,但翰林学士是皇帝侍从,常不离左右,这样军国机务,诏书政令,多出自翰林之手,并经常惨绝军国大政,久而久之,他们成了名副其实的宰相。德宗以后,宰相多选自翰林学士。
六、使职差遣——“使相”

安史之乱后,唐国力大衰,中央集权力量大为削弱,国家面临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唐政府遂选用大批的理财人员主持军国大政,以宰相兼任财政官职,如判度支,勾当转运租庸调支等。为笼络方镇势力,也给节度使加上宰相虚衔。无论是宰相兼使,还是节度使兼相,皆通称“使相”。
事实上,在武德、贞观年间,外官兼任宰相或宰相兼领外官的现象已经出现,但不是普遍现象。玄宗天宝以后,这种风气才渐渐盛行。一般说来,“使相”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方镇地位已经很高,君主为了稳住他们,就加宰相虚衔进行拉拢,以示宠爱。但他们来到京师,却不能行宰相之职,“虽以军功为宰相,皆不预朝政”。所以这一时期的节度使兼相与唐前期的节度使兼相是有很大区别的,前期的节度使兼相,是实授(即以军功入相),武德、贞观时代比较明显,是以军功选拔宰相的主要途径。而中唐以后的使相,纯属荣誉虚衔。;另一种类型,本身就是宰相,因事奉使外出或兼任外官。他们回到京师仍知宰相事,往往集军、政、财权于一身。
使相一职产生,是方镇力量强大,中央集权力量日益削弱的反映。朝廷想以宰相之职宠任、羁縻强大的方镇,非但不能使其感恩,反而使之更加跋扈,宰相身价更加轻贱。
七、枢密使侵夺相权——“枢相”

枢密使设立于代宗永泰2年(公元766年),宦官董秀为首任,起初起上传下达的作用,并没有很大权力。枢密使设立之初,并没有自己的官署,仅有三间房屋贮放文书,其职责是传宣诏令,但这种地位为其揽权干政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宪宗时,以刘光琦、梁守谦为枢密使,权力逐渐加大。其后大宦官王守澄、杨复恭都相继为之。昭宗天复元年,规定宰相在延关殿奏事,枢密使在旁可提不同意见进行辩论;对皇帝诏敕有不当之处也可帖黄更改,也就是说,枢密使已掌握了封驳之柄,公开参与朝政,侵夺相权。中晚唐掌握实权的宦官多以枢密使的名义干预朝政,甚至废立君主也由他们主张(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宦官掌握了军权)。
总结:有唐一代,宰相制度演变之频繁,机构之庞大,宰相人数之众多(369人之多),制度之完善和系统,在加强中央集权中的显著作用和对中外历史之影响,为世界历史所罕见。
有唐一代,名相辈出。如太宗时的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武则天时的狄仁杰;玄宗时的姚崇、宋璟、张说、张九龄;宪宗时的裴度以及中后期的理财名相杨炎、陆贽等。唐代的宰相制度,对唐代社会有很大的作用,对后世社会也有很大的影响。宰相作用发挥得好,政治就比较清明,社会就比较安定,唐帝国能获得当时世界上的文明、昌盛的领先地位,健全合宜的宰相制度功不可没!
来自唐朝吧《唐代宰相制有7个独有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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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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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4
参见隋唐演义,说唐
第2个回答  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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