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在有科举制度之前(没有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时候),政府是怎么做的,那些军师,将军之类是怎么来的

我想知道古时候,在有科举制度之前那些人才是从哪里来的,而且还想问 没有科举制度 与 有科举制度 的差别是什么?(希望是具体的。)

首先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的选士、养士制,历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最后才定型为隋唐及后期的科举制。

先秦选拔人才的世官制度,一般都是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汉朝的察举制度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自己报名参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扩展资料:

科举前的人才选拔:

在春秋以前,没有专门的人才选拔方式,底层有识之士如果不是有大机遇根本无缘官爵,永无出头之日,只能被埋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这个时期实行的是“世卿世禄”,类似于古代皇帝的世袭制度,父亲的官位儿子继承,不管是愚蠢还是呆萌,位子都是他的。到了战国这种制度被逐渐废除。

秦始皇以武力统一海内,各项制度重新划定。秦朝的官员选拔制度和立国有很大的关系,"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意思就是说做官的途径就是开疆拓土,能打胜仗。

这是秦朝最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注重的是大臣的军功,轻文重武。因此在秦朝要想当官就要多砍敌人的脑袋,这也是秦军作战勇猛的原因之一。

汉朝的人才选拔制度更加完善,改善了秦朝的文武不平衡的现象。察举、征召、辟除、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并存,选拔人才的权利逐步向中央转移,但依旧比较零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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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2

之前选拔人才的方法还有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

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的选士、养士制,历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定型为隋唐及后期的科举制。它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及考试方法。

扩展资料:

察举制:

汉代对儒家思想的推崇,为形成重视德行的社会风气提供了思想条件; 而汉代孝廉制度成为稳定的入仕制度,为形成重视德行的社会风气提供了制度条件。

欲为官者必须由人举荐,而被举荐的先决条件是以孝廉为代表的个人德行,这就逐渐形成了重视德行的社会风气。

同时,孝廉制度还通过考试审查了被举为孝廉的人的真才实学,对人才的质量进行把关。在入仕的这条路径下,欲为官者首先必须有所学,有所长。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在当时的京师设立太学,成为中央的官学府和最高学府。

太学由熟悉儒家经典著作的博士传道授业,成为当时中央和地方政府培育人才的地方。至此,汉代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形成了一整套以重视德行为内在根本,以举孝廉为实现形式的人才培育和选拔制度。

孝廉制度为社会阶层的流动建立了一个通道,此前,这一通道是闭塞的,甚至是不存在的。汉武帝之前,虽非贵族世袭,但贵族集团同时便是官僚集团,仕途为贵族团体所垄断。

汉武帝推行孝廉制度后,这一通道逐渐打开,社会阶层的流动成为可能。孝廉制度所举荐的不再是全部由贵族子弟所组成的内部集团,从理论上把可以被举为孝廉的人员范围扩大到了全国。在这一制度的激励下,形成了读书人重视名节、重视个人德行的良好风气。

由于大量吸收有德行的读书人进入统治阶层,也促进了汉代政府本身统治方式的转变。这样的政府,钱穆先生称之为“读书人的政府”或“士人政府”,逐渐变为崇尚文治的政府。

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

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

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可谓开了汉代安车蒲轮以迎贤士的先例。皇帝征聘,为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朝廷虽可督促,如坚不应命,亦不能强制;且于既征之后,地位也不同于一般臣僚,大都待以宾礼。

九品中正制

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曹魏御史大夫陈群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

在朝官中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各州、郡的“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评定九个等级(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举荐。

吏部依据中正的报告,按品级授官。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

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

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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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6
  没有科举制度以前有以下几种人才选拔方式:

  选举发展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 举 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 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可谓开了汉代安车蒲轮以迎贤士的先例。皇帝征聘,为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朝廷虽可督促,如坚不应命,亦不能强制;且于既征之后,地位也不同于一般臣僚,大都待以宾礼。 辟除是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汉代辟除官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三公府辟除,试用之后,由公府高第或由公卿荐举与察举,可出补朝廷官或外长州郡,故公府掾属官位虽低,却易于显达。一种是州郡辟除,由州郡佐吏,因资历、功劳,或试用之后,以有才能被荐举或被察举,亦可升任朝廷官吏或任地方长吏。 公府与州郡既有自行选官之权,而被辟除的属吏又不为朝廷命官,故去留亦可以自便。如不应辟,也不能加以强迫;否则,要受到舆论的非议。尤其是州郡辟召是当时比较自由的仕宦途径,而且既辟除之后,主官即当加以重用;否则,气节志行之士就要辞去。另一方面,公卿牧守既可自行辟除,他们为了发展个人势力,皆争相以此笼络士人;而士人为了做官,也不得不依托权门。这样便发展成为一种私恩的结合。西汉时被辟除者犹为国家官吏,到东汉则实际上成了主官的私属。于是朝廷集权力量遭到分割,地方割据势力得到发展,东汉末年四分五裂的局面,与用人之权转移到私人手中有很大关系。

  九 品 中 正 制
  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曹魏御史大夫陈群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在朝官中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各州、郡的“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评定九个等级(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举荐。吏部依据中正的报告,按品级授官。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科举制度出现的差别:

  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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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12-03
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是在汉代形成的,汉以前,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往往是临时的和随意的,未形成明确的制度。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汉朝建立了察举、征召等一整套的选官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

两汉时期实行的是察举制度,又称选举制度。这是一种“乡举里选”产生,经地方长官确认并定期向朝庭荐举人才的制度。所荐举的人才分为三科(三类):贤良方正、孝廉秀才、博士弟子。这些人才被荐举到朝庭后,前两科或经皇帝策问后择优录用、或竟不问而即任用;后一科则要进入太学继续深造。

汉代的察举制度在开始时比较注重被荐举者在当地公众中的形象和口碑,还比较合理和公正,但到东汉以后,由于地方上豪强势力的发展,各地人物的品评臧否渐由这些豪强垄断,乡举里选也被他们所把持,徒具了形式。虽然从手续上说“乡举里选”的所谓人才还需地方官的确认,但由于豪强势力与官府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因此这一手续基本成了虚设,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官员不是很多,到东汉末年,随着政治的全面腐败,情况自然更糟。因此汉代的察举制度虽然也选拔过一些人才,如西汉著名学者董仲舒就是以贤良方正被察举的,曹操在汉末也曾被举为孝廉,但从总体来说,由于这种制度太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没有客观标准,因此它难以保证所察举的人才的质量,东汉后期有首讥刺察举的歌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即是这种情况的写照。

魏晋以后,由于地方豪强势力的进一步扩张,人才选拔更加受到了他们的控制,甚至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也不得不向豪强世族让步,承认了他们对人才选拔的垄断,于是就产生了“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出身豪门、任魏吏部尚书的陈群于黄初元年(公元220年)提出实行的,其办法是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中正官基本上均由当地豪门世族充任,职责是:“区别人物、第其高下。”把本地人物从“上上”到“下下”分为九品(九等),下一品能否升入上一品,也由中正官品评确定。小中正品评的人物报送大中正,大中正审核后上报司徒审核,然后交尚书从上三品中任用官员。在这种制度下,人物的品评完全是由中正官“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已”凭主观决定的,必然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必然“唯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 ,出身和门第比才能和学识更重要、更具决定意义。因此,“九品中正制”完全是一种埋没人才的黑暗制度。这种制度从它施行之日起,就不断受到了有识之士的指责和抨击,但由于豪门世族的存在,这种制度仍然延续了近四百年的时间。

是否有科举的区别主要以下几点:
一、察举制度下,很多人才名不副实。具体原因上文已有介绍。而科举制施行后,所有人一视同仁,必须参加考试通过才可以为官,有利于公平的原则。

二、对比科举制,察举制和继承制容易让为官者形成世袭,导致学习不努力,为官之后没能力为国家献计献策,形成冗员团体。

三、科举制上来的官员,身份比较纯洁,身后没有大家族依托(当然望族参加科举比较容易录取),不容易形成朋党集团,和国家争利。
第4个回答  2010-12-03
科举出现之前,中国有举孝廉的制度,各地地方官把本地的孝顺贤良的人举荐给朝廷,朝廷就是从这些人中选取官员,当然很多有权利的官员可以向皇帝直接推荐人选。另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一个士大夫阶层,父亲是官员,那么儿子也一定会做官,祖祖辈辈为官。直到隋朝建立,隋文帝才开始实行科举制。
很明显实行科举制度之后,更有利于国家挑选具有真才实学的人为官,另外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官员任人唯亲。同时给普通阶层的人进入高层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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