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又不履行,可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跟前夫在外地办的离婚一案,是经法院民事调解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将双方共有的一套住房赠送给孩子。现判决已生效数月,前夫仍不履行,土地使用证也一直不拿出来,而无法给孩子办房产过户手续,前夫反而将房子让给他妈住。像这样能否要求强制执行,要是执行是在外地执行呢还是在本地,怎么才能将本地的房产过户给孩子。

以您的情况可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你应当在一年内申请执行。向法院递交申请书、找承办法官确认该调解书已经生效的材料、调解书原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具体什么时间能够执行,要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了。如果知道对方财产情况应向执行法官说明,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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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7
可向原受理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房管部门协助执行、给予办理过户手续的。此外,房子现在谁住是一码事,最关健的是先把房子过户之后再说腾房的事,
第2个回答  2010-12-16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哪里的法院下的调解书的就去哪里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醒你以下,强制执行期限是一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16
可向原处理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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