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年间的“南北榜案”是什么?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南北榜案发生在明洪武十三年,即同年出现两种科举考试录取榜单,南榜全部是南方人,北榜全是北方人。其最大的影响在于分卷制度的确立,其照顾了偏远地区的学子,有利于普及落后地区的文化教育。不过,以地域取仕也出现了后期官员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朝堂内部矛盾,成为明朝内部不稳定因素之一。

一、事件过程。

明洪武十三年二月份,科举会试榜单发布后,其录取的五十一人全部是南方人。因为其没有一名北方人,过去也从未出现过,于是该录取结果遭到北方学子质疑,他们联名上疏,告主考官刘三吾、白信韬徇私舞弊。朱元璋得知后命侍读张信、正字董贯等人重新阅卷,经过多日的复核,发现北方考生的试卷水平确实不行,而且其中还夹杂着禁忌之语,之前录取的五十一人没有任何问题。

重新调查的结果再次遭到北方考生质疑,认为阅卷之人故意呈上陋卷,朱元璋为了平息此次事件,于同年六月亲自策问,录取了六十一名,六十一名悉数为北方人。不仅如此,朱元璋还处理了主考官和第二次重新阅卷之人,其中刘三吾等被发配西北,张信被凌迟处死。

二、影响。

因为二月份的春帮和六月份的夏榜同时存在,所以此后南北分别取仕成定制。洪熙年间,南北两地开始使用不同的试卷,是为南北卷,南取六成,北取四成。宣德年间,增设中卷,从南北两地各划分百分之五的名额,主要照顾云南、贵州等偏远地区。南北分卷反应了两地经济、文化差异水平,如今高考分卷也有相似之处。其积极影响在于提高了取仕的相对公平程度,消极影响则是易形成朋党之争,不利于明朝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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