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政府的历史

如题所述

参见:辛亥革命、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1年10月27日,清朝任命已袁世凯为钦差大臣镇压革命。11月1日,袁世凯更进一步被授为清朝内阁总理大臣。11月2日之后,革命党人不得不与袁世凯进行和谈。此时,国内外舆论对于袁世凯任大总统也表示了相当大的支持。即便是在革命党人中也有许多人认为袁世凯是迫使清帝退位及避免继续内战的不可或缺的人物。在这种情况下,1912年1月22日,孙中山公开表示如果袁世凯能使清帝退位并同意共和,就可以让袁世凯出任中华民国大总统一职。1912年2月12日,清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溥仪退位。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职中华民国第二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政府开始被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系统所掌握。
1911年12月29日,孙中山以16票的绝对多数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成立。3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28日,各省代表会议改组为临时参议院,成为临时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 。
在孙中山的主持下,3月11日,临时参议院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按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在中国建立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和各省都督府中立宪派、旧官僚、政客的篡权,以及一些革命党人的妥协退让,致使南京临时政府权力被袁世凯所篡夺 。
经过折冲后,1912年以临时约法成立的中华民国政府,是采取接近内阁制的双首长制。总统与总理均由参议院选出,总统职务为执行法律、发布命令、统率全国陆海军队、任命官员、外交权、依法宣布戒严、特赦、减刑复权。不过,以上各权利均需经由参议院同意。而与总统相同实际政权统治的国务总理则负责实际中国之内政治理及法律副署权。
此时共和的进程比孙中山及其盟友所预料的要慢,因在袁世凯身边尽是一大班前清官僚(包括袁氏本人),他们一直不习惯甚至反对以“国会”制约政府的权力,并极力排挤革命党人。1912年8月,孙中山的盟友宋教仁建立国民党,这个党是以同盟会中一些主张议会责任内阁制的份子为核心,再联合其他小党派结成。1912年底到1913年初举行的第一届国会两院选举,宋教仁以反对袁世凯统治的口号进行参选。大选的结果是国民党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占据了下议院596席中的269席,上议院274席中的123席。不料3月20日宋教仁被暗杀。孙中山因此对袁世凯的不满开始增加,1913年7月,他指挥南部的几个省进行了反对袁世凯的叛变,称为“二次革命”。叛变后来被袁世凯成功镇压,孙中山及其他发动者逃亡日本。 参见:北洋政府、洪宪帝制、府院之争、安福国会
原则上,1910年代-1920年代末期,北洋政府所称之中华民国政府应为中华民国大总统与国务总理双首长为主的三权分立制度。细分下,行政外交军事权归中华民国大总统与国务总理、立法权归参议院,而司法权归法院。
虽说政府设计如此,在此年代期间中华民国政府仍为人治为主。1912年,袁世凯将总统职权扩大,甚至于1915年短暂宣布帝制。1916年北洋政府虽短暂回归双首长制,不过仍发生府院之争的混乱场面 。
袁世凯去世后,中国开始了长达13年(另一说15年)的军阀割据时期。北京中央政权连续被北洋军阀系统控制,但此时没有一个人具有足够能力单独控制整个北洋系统的军队和政权,各不同派别的领导人以省为单位依靠自己的军事力量形成了地方的军阀和实际上的割据局面。军阀们展开了相互的混战以夺取北京北洋政府的政权。名义上各势力仍受北京中央政府(即北洋政府)支配,但北洋政府实际上在不同时期也由不同派别军阀统治。大大小小的战役不断,如“中原大战”估计有二十万士兵死亡。
1916年6月7日,作为前革命党人的副总统黎元洪继任总统,袁氏亲信段祺瑞出任国务总理。二者争执不断,史称府院之争。 两人的第一次矛盾发生在中华帝国崩溃之后,恢复中华民国是依据1912年的《临时约法》还是依据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这一问题。作为前革命党人的黎元洪支持前者,而作为袁世凯亲信的段祺瑞则支持后者。经过争论,两方同意中华民国的恢复依据1912年的《临时约法》,解散1914年袁世凯设立的旧国会,并任命段祺瑞为新国会的总理。作为交换,革命党人同意解散军事委员会。
1917年,两人就中国是否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为由发生矛盾。1917年5月14日,段祺瑞未经国会和总统的许可,便宣布中国对德国宣战,并利用他的亲信将领和军队要求黎元洪解散国会。作为反击,黎元洪解除了段祺瑞的总理职务。而段祺瑞就离开北京,拥兵对抗黎政府,使得众多省份宣布独立,并在决定向北京进军。这使得黎元洪不得不求助于安徽督军张勋。
1917年6月7日,张勋从徐州率五千辫子兵入京拥立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即位,宣布复辟。黎元洪拒绝接受,并协请段祺瑞主持讨伐。复辟仅持续12天被段祺瑞讨平。黎元洪宣告辞职,由副总统冯国璋继任总统,而段祺瑞续任国务院总理。1918年8月12日重新选举的国会中,段祺瑞控制的安福派系通过贿选等手段获得330多席,成功得控制了国会,被称为安福国会。8月14日,国会通过了对德宣战的决议。
在此时,孙中山于1917年7月在广州设立军政府,拥护1912年的《临时约法》,开展了护法运动以反对北洋政府。对此问题,作为主和派的冯国璋与主战派的段祺瑞时有冲突。最后冯国璋总统任期结束,冯段二人相约共同下野,由袁世凯的老朋友,前清元老兼当过国务卿的徐世昌接任总统,而段氏的皖系在背后操纵政权。
此后皖系、直系、奉系和晋系四系军阀明争暗斗,中央政权频频易手,仅段祺瑞本人就三次组阁,更有曹锟贿选总统丑闻,奉系军阀张作霖也两次进入北京执掌政权,中央政府陷入混乱局面。 参见:护法运动、中国国民党、广州国民政府
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之后,孙中山流亡日本。1914年孙中山在日本组建中华革命党。孙吸取了之前的教训,严格控制组织总部和支部,并享有各级组织的人事任免权。这成为了后来的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民主集中制的雏形。1916年,孙回到上海。
1917年,孙中山前往广州与南方的军阀合作,开始了护法运动。1917年8月25日,广州军政府建 立,孙中山成为当时在广州的南方军阀的大元帅。但是桂系军阀私怀野心,迫使孙中山于1918年5月离开军政府,回到上海。1919年10月10日,孙中山重组中国国民党。1920年,亲孙的粤系势力在第一次粤桂战争中击败桂系,取回了对广州军政府的控制。孙中山于11月底返回广州,重建军政府,继续护法运动。1921年4月2日,军政府取消,改为中华民国政府,由孙中山任总统。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在对外宣言中他表示:“列强及其人民依条约契约及成例,正当取得之合法权利当尊重之。”对国内天然资源的开发则实行“开放门户主义,欢迎外国之资本及技术”。但希望各国承认广州政府“为中华民国唯一之政府” 。5月6日,非常大总统孙中山任命国务院各部长官。任命伍廷芳为外交部长,唐绍仪为财政总长,陈炯明为内政总长兼陆军总长,汤廷光为海军总长,李烈钧为参谋总长,徐绍桢为总统府参军长,马君武为总统府秘书长 。
当时,在北京的北洋政府仍然是具有合法性并为西方列强所承认的政府。孙中山试图从西方获得援助但却受到忽视,在1921年,他转向刚刚在自己的革命中取得胜利的苏联救助。苏联试图通过严厉批评西方为“西方帝国主义者”而表示友好的态度对待中国的革命者,但是处于政治的考量,苏联领导人采取了双重的策略,即同时支持孙中山和刚刚建立的中国共产党。苏联期盼著两方的合并,但是同时也准备了任何一方取得胜利。从此,开展了国民党和共产党在中国的斗争。
1922年,广州的国民党和军阀的联盟破裂,孙中山再次逃往上海。这时孙开始意识到他需要得到苏联的帮助。1923年,孙中山和苏联代表越飞在上海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表示苏联将协助中国的国家统一。苏联的顾问,当时第三国际的著名顾问鲍罗廷于1923年抵达中国以帮助国民党按照苏联共产党的模式进行改组和巩固。中国共产党在第三国际的要求下开始与国民党合作,她的成员被鼓励以个人的身份加入到国民党中,并保持其共产党员的身份。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只是一个小党派,在1922年时只有300名党员,到1925年时也只有1,500名党员。而国民党在1922年时已经有150,000名党员。苏联顾问也帮助国家主义者建立起政治机构以培训宣传人员在群众中动员的技巧,并于1923年派遣孙中山从同盟会时期起就担任陆军上尉的蒋中正到莫斯科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政治和军事培训。蒋中正于1923年底回国后参与了建立位于广州的黄埔军校。1924年,蒋中正成为军校的校长,周恩来成为政治部主任 。
孙中山的联俄容共政策,在国民党内部产生了支持与反对的两个派系 。支持联俄容共的称为左派,以汪兆铭为代表,反对联俄容共的称为右派,以胡汉民等老国民党员为代表。左派认为目前国民党尚须要得到外国势力的支持,右派则担心未来以个人身分加入的共产党员,可能会并吞国民党。由于当时由孙中山掌控大局,因此左右两派暂时无事。
1925年3月,孙中山因癌症在北京逝世,却没有交代接替人选。汪兆铭在北京安葬孙中山后,在回到广州前,先到汕头与蒋中正会面,希望能与蒋合作,与右派势力竞争。1925年7月1日,广州军政府改组为国民政府,汪兆铭当选为国民政府主席,胡汉民为外交部长(当时广州国民政府并非国际承认的合法政府,因此外交部长一职形同空壳)。右派见大势渐去,开始铤而走险,暗杀左派国民党员。1925年9月,财政部长廖仲恺在中央党部门前被暗杀。左派趁此机会实施戒严,蒋中正率黄埔军逮捕右派军系的粤军领袖许崇智等人,将粤军编入黄埔军中。至此,左派可谓完全掌握局势。 参见:南京国民政府
虽然国民政府前身为孙中山于广州成立之护法政府或军政府等机构,但是因其主权治权未及全部中华民国领土,故不能称之为“中华民国政府”。而事实上,1925年7月1日于广州成立、1927年9月20日定都南京之国民政府, 直到1928年6月底定北京后,才获得西班牙、德国、法国等大国承认。而1929年1月,张学良决定服膺国民政府后,国民政府才真正成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国民政府特色为委员制。一般来说,政府的运作主要决策者为国民党党内机构遴选出之国民政府委员所组成的国民政府委员会,而除了国民政府委员会之外,国民政府也有许多机构多采取委员制。而这种体制直到1948年实际行宪后,才有所更动。依照《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委员定额早期为12-16人,1930年代之后增为24-36人,而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行政院长、立法院长、监察院长、考试院长、司法院长、及其副院长均由该委员会推选。
如再就职权细分,一般来说,在1930年代-1940年代,国民政府主席为中国政府元首,与国民委员会共同负责外交与军事及中国国家统治权,内政则由行政院负责。而国民政府从1930年蒋介石内阁开始,到1949年,国民政府共组阁过十数次。
另外,中国因为抗日战争,于1938年宣布实施战时政府制度,军事权由国民政府主席转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而到1948年行宪并由国民大会选出中华民国总统、同时国民政府委员会与军事委员会同时裁撤后,中华民国政府才真正成为“一府五院的内阁制”。
国民政府主席为林森长期担任,任期自1931年开始至1943年去世。1943年之后为蒋中正,直至1948年国民政府结束运作移交民选的中华民国政府。
1946年11月15日,中华民国在国共分裂的背景下召开了制宪国民大会,并于12月25日通过了基于同年国共两党商定之政治协商会议宪法草案的《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4月,国民政府基于政协决议改组政府;同年11月21日,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国会直选;同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正式施行。
1948年3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并于4月选举了中华民国首任总统与副总统,分别由蒋中正与李宗仁当选。同年5月20日,蒋中正及李宗仁宣誓就职,新的依照《中华民国宪法》运作的中华民国政府正式开始运作,国民政府步入历史,国家进入建国大纲的第三阶段,即宪政阶段。
就整体来看,于大陆时期之国民政府一直是以蒋中正为主,其他国民党中心干部为辅的党国政府。通常中央政府职权划分,都是以蒋介石量身定作。而1929年-1971年为止,不论职务是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还是中华民国总统,蒋一直都是中华民国政府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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