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应赔偿多少钱?

我的左手食指第一节断了,被冲床机给冲断了。现在做了再植手术。有买社保的,应陪偿多少钱?单位在深圳西乡。

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劳动能力鉴定费;

7、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上述费用由单位负担。同时,单位还应该负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月缴纳社保;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应当负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门诊费用申报需要提供资料

①门诊病历及各种检查报告单

②工伤双联处方单

③医疗费发票

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2、工伤住院费用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入院诊断书

②住院病历首页及各种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等

③出院疾病诊断书

④医疗费发票、医疗费用详细清单

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旧伤复发治疗或到郴州市外转诊转院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申请二次住院申请报告或异地就医申请报告

②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或异地就医申请报告

③住院病历首页及各种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等

④疾病诊断书

⑤医疗费发票、医疗费用详细清单

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工伤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予受理情况: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级伤残

参考资料来源: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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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2

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扩展资料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35条 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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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8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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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4-1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伤残赔偿如下:十级伤残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六个月工资(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的月平均数),如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此笔费用由社保支付,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标准不一样。 追问: 我的手指在前个月申请 工伤鉴定 的,可都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我该怎样查询几时可以社保鉴定呢???地址是在深圳西乡!~ 回答: 你前个月做的是 工伤认定 申请还是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但两样规定的时限也是自受理后在60日内作出结论的 追问: 好像是劳动吧!这个我也不怎么清楚了,厂说,他们有打电话过来通知在带我过去做 伤残鉴定 ,可是都一多月了还没消息。。我该怎样查询几时可以 社保 鉴定呢??? 回答: 如果申请的是 劳动能力鉴定 ,在将申请表交到社保后,60天内由社保组织专家鉴定组,再通知你到相关医院去进行检查鉴定 补充: 在他们的时限内,你不用去查询的,过了这个时限你再去 社保 局咨询! 追问: 我现在左手 食指 断了一节已经做了在植手术!~过两星期还要去北大复查。我这样可以评到几级伤残??? 回答: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 指间关节 离断或功能丧失,可以鉴定为十级 追问: 哦,我从那个X光片看好像那节都不能弯了,关节没有了。 回答: 还是以鉴定的结果为准,有等级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了 追问: 那这样应该是有等级的吧? 回答: 专家组的人员对工伤 伤残鉴定 标准有一定的把握,但对于现实中发生的情况各异的伤害上,判定会有一定的偏差,在此不好说。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15日内再向省级提出 重新鉴定 。 追问: 哦,原来是可以这样的。那我现在在这样休养期间又不可以上班,那工资怎么算的。 回答: 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为受伤前本人 十二个月 的月平均工资! 追问: 可我才刚进厂还没有一个月呢?那怎么算? 追问: 要怎样可以查到自己 社保卡 的电脑号码 回答: 以签 订合同 时的基准工资来算,或者是参照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来计算 医保卡 号码就是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里面有个人医疗、工伤医疗等板块) 追问: 哦,那我要查询一些问题,比如说几级工伤那个赔偿金多少个月,一个月多少钱?这些我是不是可以去 劳动局 咨询下? 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 有具体规定的,依据你的情况,摘录有关内容供参考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 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劳动合同期 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 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追问: 十级 工伤 在深圳西乡那个工伤标准赔偿工资是6个月算的,一个月大约是多少钱啊? 回答: 赔偿时有以下三种可能,但单位会以有利于他们的折算方式来做: 一、 深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敏 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 《劳动合同法》 、《深圳市员工 工资支付条例 》和《关于 非全日制用工 的若干规定》(深劳社[2007]61号)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深圳市政府决定提高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8元/小时。这一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起开始执行。 二、执行原来的关内1000元、关外900元。 三、同一单位相同工种人员的月平均工资。 追问: 深圳市 西乡镇的劳动局号码多少? 回答: 深圳市 西乡镇应该没有 局级 单位吧,你联系下面相关单位咨询一下:深圳市劳动保障局 (0755)12333(设立15条免费人工专线) 福田区 劳动局 (0755)82918291 罗湖区 劳动局 (0755)25438399 南山区劳动局 (0755)26665374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0755)25228431 宝安区劳动局 (0755)29990000 / 职介管理中心 27664832 /职介协会27891366 龙岗区 劳动局 (0755)28917172 追问: 免费咨询的? 回答: 是的 追问: 那我现在在西乡,应该打电话去宝安 劳动局 咨询吧? 回答: 直接拨打 深圳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755)12333 (0755)25985109 追问: 这样也可以啊?前面的是 劳动局 的。 回答: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称 社保 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5-18
先对你的遭遇表示不幸。一般来说,像你这样的应该已经构成十级伤残(如果恢复的情况不够理想的话或许会构成更高的伤残),十级伤残一般可获赔4-5万人民币,当然这里面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例如你的工种、平均工资水平、你的户籍状况等),但是最低4-5万的赔偿是不会少的,结合你当地的经济消费水平,应该在6-8万左右吧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追问: 赔偿金全部由 保险 赔?厂方用不用承担一半费用。 回答: 如果你想离开厂子的话 可以借此向厂子要求赔偿 如果单从 保险 是很难获得那么多的赔偿的 追问: 哦,谢谢咯!~有什么不懂在请教你。 追问: 我今天回来厂,可厂说我在医院那些吃的费用是我个人出的。这个费用是不是要厂出? 回答: 既然是工伤,那么本应厂子对你在医院治疗的期间内的所有合理费用都要进行报销,这是 无可厚非 的,所以你有理由向你的厂子要求 追问: 嗯,可以留下你QQ号码?可是厂说以前没有这个例子,我该怎么办? 追问: 我的手指在前个月申请 工伤鉴定 的,可都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可还是没有任何消息!~那我该怎样查询我几时可以社保工伤鉴定呢???地址单位是在深圳西乡!~~~ 回答: 厂子里这样对你我只能说是他想推脱自己的责任,不承担损失,将这份损失 转嫁 到你的身上,这种情况你是可以对其提出 劳动仲裁 甚至是诉讼,但这样也同时导致你会失去这份工作,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所以要看看你到底是想怎么样解决,如果真的想要这份赔偿的话,后果真的要想想想清楚,但是可以说你的这件事如果走到了 仲裁 和 诉讼阶段 的话,那么一般来说你都会得到赔偿的。 不过你的鉴定时间肯呢个过于长了,要去 鉴定中心 进行咨询。 追问: 那我现在是该去投诉还是 不去投诉呢?是不是去那个 社会保障 局投诉? 回答: 现在有一个问题 你究竟还要不要在这个工厂工作啊 如果想继续的话 那么就不要了 如果不想的话 再去进行投诉和 仲裁 、起诉 追问: 首先先给说声“中秋节快乐”我现在在等工厂带我去 工伤鉴定 看几级伤残后拿保险的赔偿,在叫厂方赔偿。按道理是没做了。必尽手要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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