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填写了假租房

如题所述

一、租房个税扣除标准2020
      1、根据租房个税扣除标准2020来看,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3、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加扣除。
      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二、个税填写了假租房
      1、有人觉得个税填写了假租房是可以的,实际上,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是不被允许的。个税专项扣除事项,均应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操作,如题所指情形属于虚假行为,应作为偷漏税处理。可见,如上个税涉税事项应如实操作,不得通过虚假信息进行申报。
      2、此外,不同放入城市,对应的规定也是不同的。广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回应称,纳税人填报的租房信息是由纳税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核实细则,暂时无法回应如何核实问题,而纳税人虚假填报租房信息则会影响其个人纳税信用,也会受到相关处罚。

      3、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解读,纳税人应当对报送专项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加扣除信息报表及相关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4、纳税人存在报送虚假专项加扣除信息、重复享受专项加扣除、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加扣除、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及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五年内再次发现的,视情形记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三、个税租房信息可以虚假吗
      1、个税租房信息可以虚假吗?根据规定来看,个税租房信息不可以虚假的。
      2、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在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加扣除环节,进行政策微调,不再要求填写房东的个人信息,房客住房租金扣税,在填写自己个人信息之外,只需要填写*房屋*和*起止时间,这释放了*让减税落地的信号。

      3、不过这将加大个税征管难度,相关部委应该加大信息联网程度来防止个人虚假申报住房租金等扣除信息。而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法规,纳税人申报个税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保留房屋*合同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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