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不可以全抵免哦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个别的也可以直接捐赠),对下列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1) 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2)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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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8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此外,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冷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