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实施的个税专项扣除后,是不是实发工资就少了?

19年1月1日实施的个税专项扣除后,是不是实发工资变少了,个税专项扣除的能取出来不?
例如:我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是7000元,那我申请新规定的个税专项扣除住房贷款每月1000元,赡养父母没有2000元,我是不是到手才4000元?

正确的理解应为: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后,个人所得税可以“少一些”,实发工资可以“多一些”。

51个税给大家普及相关计算公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等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应发工资-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

2020年1月,某纳税人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收入是7000元,如果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和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除此之外,无其他扣除等特殊情况。

那么,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7000-5000-1000-2000),因此,不用缴税!

换句话说,到手工资,即实发工资为7000元。

如果工资、个税仍算不明白的,建议使用个税计算器来操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7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收入额中剔除这部分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免征额5000和五险一金后收入7000元:
7000-1000-2000=4000
也就是原来7000元是应纳税所得额,现在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只是税款少交了,发放的工资只会多不会少。
第2个回答  2018-12-27
你理解错了呢!2019年实施的个税专项扣除,是扣除工资内的缴税基数,比如扣除住房贷款每月1000元,赡养父母的2000元,你的税费缴费基数就减少了3000元!交的税费少了,你的工资就会比以前表多了!追答

比如以前交50元的税,现在只要交10元了!
到手工资比以前多了40元!

追问

那个税专项扣除是只作为缴税基数,不实际扣除吗?
我看好多文章是赡养父母的税直接从从工资里面扣除,因为我一个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就7000元,还得每个月还贷4500元,不敢轻易申请啊~~~望详细解答!!

追答

不是扣你的工资

只是从你的缴费基数里扣除

让你少缴税

比如你以前的缴税基数是 7000要交50元税!现在缴费基数扣除3000,变为4000,只需要交10元税了!

还有不明白的吗?!

比如你收入7000,减去税收50元,到手6950元!

2019年后,到手的钱数:7000—10=6990元

比以前多了40元

你要是还不明白,那就别在想这个超级超级超级复杂复杂复杂的问题的!
只要知道钱比以前多了就行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3
2019时十的税专项扣除后是不是实发工资就少了不是?
第4个回答  2018-12-27
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月报,当然这也要结合本企业专管员的报表核定情况。追问

就是想知道是不是实发工资少了,扣除的能拿出来吗?对于我这一个月4500的银行还贷款,个税专项扣除后,我都还不起房贷了!!!请老铁们解答!!拜托!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