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四年以上,老板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

在奶茶店上班四年以上,四年里老板未签订劳动合同,然后近期内辞职,想请问一下可以要求赔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同时用人单位从工作起到离职四年期间从未缴纳过社保。现在去社保局提出了诉讼,但是被驳回,以我们未按正确离职手续辞职为由,且与我们未签订合同故自动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请问一下,这样判决合理吗?用人单位从一开始从未与我们提起过合同及社保一事 也是离职了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现在去劳动仲裁,可是说的是超过起诉时效。想请问一下如果起诉的话胜算大吗?

流程走错了。。都工作4年了别说合同的事了,就说社保的事就行了。先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该单位没有为您交社保。然后申请仲裁,仲裁诉求就是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保。你离职原因不要说自己离职,就说是因为单位一直不给你们交社保,所以你们才离职的。。你先说你们自己离职,单位肯定说你错在先了,没有按程序办离职手续。。这样让单位占了上风。。。就一口咬定,因为单位一直不交社保,所以我们才离职的。。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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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0
老板没有合同工作四年现在次工未交社保,有没有补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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