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过世了,留下的房产还能过户吗

如题所述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因此,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无需办理登记,所以可以不办过户手续,但是如果是之后要处分该房产的话,则须经“双重登记手续”即先登记在自己名下,再登记在买受人名下。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也无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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