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赏析 李煜的《一斛珠》

翻译最好逐字翻译 赏析主要是艺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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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妆初过,沈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译文:

晓妆只粗粗理过,唇边可还得点一抹沉檀色的红膏。含笑未唱,先露一尖花蕾船的舌尖,于是樱桃小口微张,流出了婉转如莺的清歌。

到了场下的酒会,就又娇爽多了。小盅微啜似乎还不够过瘾,换过深口大杯拚醉,哪在意污湿罗衣?最传神的是,笑嚼着红嫩的草花,向心上人唾个不停。

赏析:

词的上片,描写歌女为情人歌唱的情景。词人在描写中注意到了各个生活的细节,因此,歌女的演唱描写首先是从她的梳妆打扮开始的。“晓妆初过”,点明时间,其实也照应到了下片的“殷色可”,或者说预示着与情郎相会的时间不会短,不然也不会清晨化妆准备。

“沈檀”一句,细致描绘出了歌女“点唇”的动作和情态,这个细节的抓取,不但能起到以点带面的描写效果,而且也开始了紧紧以“唇(口)”为中心的人物和情景刻画。

“向人”一句少女情态妩媚动人,“一曲”句取白居易“樱桃樊素口”之喻,不但不见其俗,而愈发见其清新,同“丁香颗”相对,更见别致。整个描写,明喻、暗喻相搭配,动、静结合,又突出展示了歌女神态情貌的欢愉艳美,也从侧面衬喻出歌女的歌声是多么的迷人动听。

原文:

晓妆初过,沈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出处:《南唐二主词》——唐·李煜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一斛珠·晓妆初过》是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词作。此词是一曲描写男女欢情的艳歌,从整体风格看,应是李煜前期的作品。全词写女主人公从化妆出场到终场赴宴的全过程,中间充满了戏剧情趣的描写,塑造了一个富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此词从整体风格看,是李煜前期的作品。李煜不仅是知书达礼,而且能歌善舞,特别是善于弹奏琵琶。除此之外,她对于下棋、掷色子这些大众化的游戏,李煜样样都是绝顶高手。

这样一来,当时还生活在哥哥弘冀的阴影中,一心想到在艺术世界中间去做个隐士的李煜,可算是找到知音了。所以双方一拍即合,开始了先结婚后恋爱的甜蜜生活。《一斛珠》描写的就是这种夫妻之间蜜里调油的闺房乐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斛珠·晓妆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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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1
百家讲坛赵晓岚讲《李煜》(三)
第2个回答  2010-12-11
一斛珠

【南唐】李煜

晚妆初过,
沉檀轻注些儿个。
向人微露丁香颗,
一曲清歌,
暂引樱桃破。

罗袖裛残殷色可,
杯深旋被香醪蚟涴。
绣床斜凭娇无那,
烂嚼红茸,
笑向檀郎唾。

【简析】

主要艺术手法为抒情、比喻

晓妆只粗粗理过,唇边可还得点一抹觉擅色的红膏。含笑未唱,先露一尖花蕾船的舌尖,于是樱桃小口微张,流出了婉转如莺的清歌。
到了场下的酒会,就又娇爽多了。小盅微啜似乎还不够过瘾,换过深口大杯拚醉,哪在意污湿罗衣?最传神的,笑嚼着红嫩的草花,向心上人唾个不停。
第3个回答  2010-12-11
erwerer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晚妆初过,沈檀轻注些个。晚妆:那时候女人早上化一遍妆,晚上化一遍妆。沈檀:沈通沉,就是沉檀,类似口红的东西。注:就是点,轻注些个,就是轻轻点上一点。整句的翻译是:刚化过晚妆,可以看到她嘴巴上微微涂抹的口红。
向人微露丁香颗。颗:读作阔。丁香颗:古代大臣妃子见皇上嘴里含的东西,保持口气清新。整句的翻译是:淘气地让人看到她嘴里含着的丁香颗。
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暂:暂且,用在这里,透露了女子慵懒的憨态。引:有驱、使的意思。樱桃破:就是嘴巴张开了。整句的翻译是:唱起了歌,她不得不张开了像樱桃一样的嘴巴。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裛:就是浥,沾,在这里实际上就是擦的意思。残:就是残留在嘴唇上的酒。殷色:就是嘴唇的红色。可:适宜,可取。旋:旋即,马上。醪:酒。涴:读作握,弄脏。整句的意思是:用袖子擦掉沾在嘴唇上的酒,使得红唇益发好看,但是喝了一口酒之后,嘴唇旋即又沾上了酒滴。
绣床斜凭娇无那。凭:靠,倚。无那:那读作挪,无奈,也就是说无尽。整句的翻译:斜靠在绣床上的娇媚,让人无可奈何,无法形容。
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红茸:红色线头。檀郎:晋代潘安小名檀奴,因他貌美,后世用檀郎代指情郎。整句的翻译是:她咬下线头,嚼在嘴里,嬉笑着吐向自己的情郎。

整首词,只写了美人的嘴巴,由于词人手法高超,读者通过对嘴巴的描写,仿佛看到了一个充满青春的活力,娇媚而又淘气,具有万种风情的美人。作者在手法上主要有三点,一是选择的描写对象独特,整首词写的就是美人的嘴巴;二是对细节的观察和描写,例如化过妆的美人,嘴上的胭脂只抹了一点点,例如微微露出的丁香颗,例如刚擦过的嘴唇旋即又弄脏了,例如向情郎吐红茸的媚态;三是运用口语,“些儿个”、“涴”、“无那”这些都是当时口语,运用口语就让人感到亲切,拉近了词中人物与读者的距离。李煜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能把自己的所感,用文字完完全全的表达出来,使人读来完全没有丝毫隔膜,宛如亲眼所见,亲身所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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