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想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

如题所述

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规定,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式无效的,公司不但要给员工补交社保,还要赔偿员工医药费,员工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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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第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第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第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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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4-25
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咨询问题,公司里的一部分员工提出要求,称家里经济困难、小孩读书开销大等,希望公司不要给他们买社保,而把买社保的钱直接发给他们,而他们自愿写承诺书,承诺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社保,保证以后不会因社保的问题找公司的麻烦,因未买社保的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大部分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这笔费用不会有什么问题,便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但现实中,如果社保局发现公司未给这批员工买社保,一般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这批员工的社保费用,并且随着《社会保险法》的施行,用人单位将承担着更大的惩罚责任。针对这样的情形,公司便会想问,员工自己的承诺难道没有法律效力吗?是员工自己要求不买,不是公司不愿给员工买,员工不配合买社保,公司又能怎么办,以及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又该如何处理?
现实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缴纳社保的费用作为员工的福利直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予以发放,他们实际上涉及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的问题。我们知道意思自治、平等协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则,但这种自治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不管是签到劳动合同还是书面承诺书,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无效。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会有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故公司把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另《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也即意味着公司仍应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针对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依法要求劳动者退还已实际支付的相应费用。也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无效合同所获取的利益应当予以返还。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缴纳社会保险不光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也是责任的主体。我们知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不会干涉,即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允许的。
社保的误解是导致员工不愿购买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经常碰到员工问单位这样一句话:你们单位要不要扣保险?很多人都用扣字来形容保险,是因为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他们直观地感觉到,他们的工资中被扣除了保险费用。所以个人觉得作为一名HR,应该跟员工宣传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险费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这部分钱从你的工资账户转移到了社保账户,一样多的钱,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两个户头里。如果缴满了15年,以后你就可以享受养老金;缴不满也没关系,退休以后可以领出来的。让他们明白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一种福利,我想大多数劳动者在理解之后是不会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9-22
1、明确劳动关系:首选要确定自己与公司是否签署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公司则可以不缴纳社保,签署的是协议也可以不缴纳社保。
2、与公司进行协商: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根据社会保险法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时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保新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自主离职:与公司协商达不成要求,或者不愿意忍受没有社保的工作,可以选择辞职;根据社会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其次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因为上述原因离职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向社保局举报:如果协商不成,离职还不愿意赔偿,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下属二级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劳动监察大队有义务对企业单位进行社保核查。
5、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依然没有解决问题,可以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公司工商注册信息等,向公司所属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意义,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企业拒绝执行,可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3-30

单位不交社保应该找什么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找社保征收机构或者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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