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没有领结婚证只办了酒席,现在女方要“离婚”,从“结婚”到现在也就几个月的时间,结婚之前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买了衣服首饰,以及聘礼十几万,办酒席花了几万,总共大概二十几万,如果去法院起诉她骗婚,花出去的钱能要回来吗?证据补充:有当时的介绍人为证,以及买衣服首饰的票据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部分的花费可以主张返还。追问
请问您“主张返还”是什么意思呢?主要是女方不愿意返彩礼钱,我们能以骗婚起诉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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