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题所述

1.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2.已回国留学人员 (回国期限不超过半年者) 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委托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②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④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⑤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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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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