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有意义吗?

法律层面讲,纳税人已经向政府缴了税,理应享受公共设施,政府不应当重复收费。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角度来看,政府日益充实的财政足以应付公路建设的需要……统计部门与财政部门每年都会怀着过年的心情向公众透露那诱人的数字。可是,这些钱不用来修路,不用来偿还从前欠下的贷款,到底怎么花呢?

国家审计署27日公布了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审计发现,部分收费公路管理问题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随意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导致“特权车”、“人情车”问题突出;少数收费公路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员收入偏高,通行费收入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众所周知,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有10万公里在中国内地。从这一点来看,咱们的政府很穷,拿不出钱来修路,只得向银行贷款。但从收费站员工的高工资高福利、交通部门的豪华楼堂馆所,以及咱们国家不断增长的GDP等情形来看,我们的国家又很富。 其实,拿免收通行费来做人情,把大量通行费用来改善交通部门人员的工资待遇等行为,都不是什么大事儿。值得一提的是,直到21世纪的今天,我们的政府部门一遇到公路收费何时休的声音时,总是抬出那一套陈词滥调: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其实,这个道理在建国初期或许还能适用,甚至在改革开放初期也勉强说得过去。但在依法行政日益得到强化的当下,这一套理由已不堪一击了,成为十足的伪借口。 从法律层面讲,纳税人已经向政府缴了税,理应享受公共设施,政府不应当重复收费。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角度来看,政府日益充实的财政足以应付公路建设的需要。 以前咱们国家底子薄,贷款修路实为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但如今,国家发展日新月异,财政增收屡创新高。统计部门与财政部门每年都会怀着过年的心情向公众透露那诱人的数字。可是,这些钱不用来修路,不用来偿还从前欠下的贷款,到底怎么花呢?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设施上不豪爽地投入,反让百姓自己埋单,如何让咱们感受到国家富强的成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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