稗史的文学概念

如题所述

作为“小说”的代名词,“稗史”一词频频出现于早期小说史与文学史等著述中,如鲁迅《中国小说史 略》云“寓讥弹于稗史者,晋唐已有,而明为盛,尤在人情小说中”,钱基博《中国文学史》认为“(《搜神记》)坦迤,似准陈寿,而事则怪;稗史之开山也”, 游国恩《中国文学史》说“ 我国古代的稗史、志怪小说如《吴越春秋》、《搜神记》、《补江总白猿传》等,都写过白猿成精作怪的故事”。在近、现代时期的文学史料与著述中,以“稗史”指称“小说” 实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然而“稗史”的本义如何?“稗史”为何能指称“小说”?以“稗史”指代“小说”反映了人们怎样的小说观念?这一系列的疑惑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解答。本文试图针对上述问题 ,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稗史”最初是作为史学概念出现的。以“稗”名史者,较早见于宋耐庵《靖康稗史》,嗣后有元徐显《稗史集传》、仇远《稗史》、明王垠《稗史汇编》、孙继芳《矶园稗史》、黄昌龄《稗乘》、商濬《稗海》、清留云居士《明季稗史汇编》、宋起凤《稗史》、汤用中《翼期稗编》、佚名《明末稗史钞》、佚名《甲乙稗史》、潘永因《宋稗类钞》、民国徐珂《清稗类钞》、陆保培《满清稗史》等。
唐参寥子《唐阙史序》 云:
皇朝济济多士,声名文物之盛,两汉才足以扶轮捧毂而已。区区晋、 魏、 周、 隋已降,何足道哉!故自武德、贞观而后,吮篓为小说小录、稗史野史、杂录杂纪者,多矣。贞元、大历已前,捃拾无遗事,大中、成通而下,或有可以为夸尚者,资谈笑者,垂训诫者,惜乎不书于方册,辄从而记之,其雅登于太史氏者,不复载录。
据此可知,《唐阙史》中“稗史” 一类收录的是“不书于方册”、为“太史氏”即正史昕不载录的“遗事”,它可以“为夸尚”、“资谈笑”、“垂训诫”,其地位与“小说”、“野史”、“ 杂录”等同列。对于“稗史”的定义,明周孔教《稗史汇编序》说得更为明了:
夫史者记言记事之书也,国不乏史,史不乏官,故古有左史右史内史外史之员。其文出于四史,藏诸金匮石室,则尊而名之日正;出于山曜巷叟之说,迂躁放诞、真虚靡测,则绌而名之日稗。稗之犹言小也,然有正而为稗之流,亦有稗而为正之助者。
周孔教认为,“稗史”指与“正史”相对的那一类史籍,“出于山臞巷叟之说”,史料来源鄙野俚俗;“迂疎放诞 、真虚靡测”,内容妄诞浅薄;“绌而名之日稗”,地位比较低下。“绌” 有“低劣”义,清郑观应《盛世危言·考试下》云:“期满考试,或优或绌,参考三年之学业,可得其详。”清章炳麟《商鞅》云:“法家与刀笔吏,其优绌诚不可较哉 !”“稗史” 在这里是一个偏正词语,语义重心当落在“史”字,“稗之犹言小也”。周孔教释“稗史”之“稗”,当受《汉书·艺文志》释“稗官”影响所致。《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 ,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魏如淳注日:“《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问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唐颜师古引如淳注后,又加注日:“稗官,小官。”[8]师古释“稗”为“小”,除受如淳“细米为稗”影响外,又源于《广雅》。《广雅》卷 2 “释诂”云 :“稗 ,小也。”
从上述两篇序文对“稗史”的描述与定义可以看出,“稗史”之“稗”价值判断意味十分明显,有“鄙野卑微”之义。“稗史”作为一种史籍,所记载的是官修正史所不取的闾巷琐谈、逸闻旧事。事实上,在绝大多数场合,“稗史”一词是以与“正史”相对、而与“野史”等同的面貌出现的。元徐显《稗史集传序》云:“古者乡塾里间亦各有史,所以纪善恶而垂劝戒。后世惟天子有太史,而庶民之有德业者,非附贤士大夫为之纪,其闻者蔑焉。世传笔谈、麈录、佥载、友议等作,目之为野史,而后之修国史者,不能不有取之,则野史者亦古间史之流也欤?”明王世贞《艺苑卮言》卷 6认为“ 杨( 慎) 工於证经而疏於解经,博於稗史而忽於正史”。清昭裢《啸亭杂录》卷 2 “金元史”条云:“自古稗史之多,无如两宋,虽若《扪虱新语》、《碧服录》不无污蔑正人,然一代文献,赖兹以存 ,学者考其颠末,可以为正史之助。”清尤侗《明艺文志》列有“正史类”471部,“稗史类”110部。《四库全书总目》史部首列正史,《正史类·序》称:“正史之名,见于《隋志》,至宋而定著十有七。明刊监板,合宋、辽、金、元四史为二十有一。皇上钦定《明史》,又诏增《旧唐书》为二十有三。近蒐罗《四库》,薛居正《旧五代史》得裒集成编,与欧阳修书并列,共为二十有四。今并从官本校录,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与稗官野史异也。”“未经宸断,悉不滥登”, “ 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语气论断相当严厉。四库馆臣如此强调正史的尊贵地位,突出了正史“钦定”、“御制”的官方血统,同时也反映了稗史史学地位的低下。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朝著述认为稗史鄙野卑微,但大都强调其“垂训诫”、“为正史之助”的文献价值。这种认识非常重要,它是后人将小说依附于史,以“稗史”指代“小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根据。一般来说,稗史作者持“虑史氏或阙则补之意”,所记或为正史所避讳者,或为正史所不屑者,或为正史所不及者,故内容驳杂,但往往有珍贵的文献资料见于其中,是后世撰述正史的重要材料来源。《靖康稗史》共包括《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等7种记载北宋靖康之变的野史,对宋金交恶、宋都汴京陷落始末以及北宋宫室宗族北迁的情况所记尤详, 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稗史集传》包括王艮、柯九思、王冕等13人的传记,多为徐显曾与之交游或熟悉者,资料较为翔实可靠,清人朱彝尊的《王冕传》与近人柯劭志《新元史》中的《柯九思传》等书即采用了它的记载。《稗史汇编》搜罗广博,包罗万象,李廷对《跋稗史汇编》认为它“ 取材于千古而衡定于宗工,岂若摘一孔雀之藻羽,脱一犀象之牙角,以仅仅资谭谑者比哉?宜其绍荀李流风,直追典则而并驾矣”。宋起凤所辑《稗史》记载了明代至清初朝野遗事150余条, 是研究明代宫廷遗闻逸事的重要资料。孙楷第认为《矶园稗史》“除委巷琐事外,正嘉问遗闻掌故往往而有,亦未尝不可为考订之资也”。
内容时见珍闻,“可为考订之资”,这只是稗史特征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稗史“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学者多钞撮旧史,自为一书,或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 迂怪妄诞,真虚莫测”[17]。前者保证了稗史有存在的价值,后者则导致了稗史地位的低下。恰恰是稗史这种让人毁誉参半的特征,使得它与小说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后人屡屡将小说比作稗史 ,以稗史指代小说,都是因为二者在题材内容、叙述体例以及价值地位等方面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

“稗史”作为文学概念用来指称小说,发生在明清两朝小说创作日益繁盛的背景之下。《 四雪草堂重编隋唐演义发凡》 云:“古称左图右史, 图像之传由来久矣。乃今稗史诸 图, 非失之秽亵,即失之粗率。”《三分梦全传凡例》 云:“凡稗史后不如前者居多,惟此书下半部词意更妙,越看到尾越有味越有 趣。” 作为史学概念,人们大都强调它证史的文献价值; 作为文学概念,人们往往突出其感人的艺术魅力。清吴展成《燕山外史序》云:“自来稗史中求其善言情者,指难一二屈。蕴斋天才豪放,别开生面,于一气 排霁中,回环起伏,虚实相生,稗史家无此才力,骈俪家无此结构,洵千古言情之杰作也。” 清王寅《今古奇闻自序》云:“稗史之行于天下者,不知几何矣。或作诙奇诡谲之词,或为艳丽淫邪之说。其事未必尽真,其言未必尽雅。方展卷时,非不惊魂眩魄。”“回环往复,虚实相生”,“其事未必尽真,其言未必尽雅”,这是文家眼中的稗史,与史家眼中的稗史“可以为正史之助”、“为考订之资”有明显不同。“稗史”的指涉对象发生改变,其文体特征与价值功能也相应地发生变异。一为史籍,一为小说,二者的契合点何在?从史学之“稗史”到文学之“稗史”, 二者之间又如何过渡?通过分析“小说”一词的早期含义,我们发现以“稗史”指代小说有其合理依据,同时这种指代又反映了人们一种根深蒂固、影响深远的小说观念。
“稗史”一词本身即由“稗官”生发而来。自《汉志》断言“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以来,“稗官”遂成了“小说”的代名词。关于“稗官”的解释,或以为乃天子之士,或以为即周官中的土训、诵训、训方氏与汉代的待诏臣、方士侍郎之类,其职能是专为王者诵说远古传闻之事和九州风俗地理、 地慝方慝以及修仙养生之术。无论取何种意义,“稗官”只是一个概称,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官职名,从其职责来看,“稗官”其实相当于“史”,只不过与左史、右史等专记王者言行者不同,他们记录的是闾巷旧闻与民俗风情等“街谈巷语、道听途说”。《汉志》所言“小说”与现代意义的“小说”也并非同一个概念, 二者的内涵和外延均相差甚远,但与“稗史”的早期含义却存在很大程度的契合。《汉志》所录小说,大抵为“街谈巷语 ,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今人往往据此来论证它的虚构性,进而证明它与现代意义的小说同义。但《汉志》所言“街谈巷语 、道听途说”的本意并非要突出“小说”的虚构特征,而是要强调“小说”来源于民间闾巷旧闻的非官方身份,尽管如此,《汉志》所录“小说”仍然具有“史”的特征与功能。《汉志》著录小说十五家,《伊尹说》、《师旷》、《天乙》、《黄帝说》后皆注明“浅薄”、“依托”、“迂诞”字样,《鬻子说》、《务成子》后注明“后世所加”、“非古语”字样,这些都是班固以史家眼光,用史籍标准来审视上述“小说”作为“史”的真实可靠性;而《周考》后所注“考周事也”,《青史子》后所注“古史官记事也”,更是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两家“小说”的史籍特征。再从十五家小说所叙内容来看 ,它们同样具有“史”的性质。据《吕氏春秋》卷14《本味篇》记载,伊尹为厨师,以陪嫁奴隶身份至汤,曾以至味之道说汤,极言鱼肉、菜果、饭食之美 ,借以阐发“圣王之道”。其中“果之美者 ,箕山之东,青鸟之所,有甘栌焉”一段,又见于汉应劭《汉书音义》引(《史记·司马相如传》中《上林赋》注引)及汉许慎《说文解字》“栌”字下引;“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牦”一段,又见《说文解字》“耗”字下引。因此余嘉锡认为《伊尹说》的内容,大抵皆言“水火之齐,鱼肉菜饭之美,真间里小知者之街谈巷语也”。《青史子》所存遗文,一则见于大戴《礼记·保傅篇》、贾谊《新书·胎教十事》引文,记王后进行胎教的种种方法;一则见于大戴《礼记·保傅篇》所引,记古人入学和出行的规矩;另一则见于《风俗通义》卷8,记岁终祭祀用鸡之义。三者都是礼教中之小事,《周礼·春官·小史》说小史“凡国事之用礼法者掌其小事”,《青史子》所记与其职掌正合。正因为记事琐屑,又多为街谈巷议,所以班固列为小说家类。余嘉锡评日:“其书见引于贾谊、戴德,最为可信,立说又极醇正可喜,古小说家之面目,尚可窥见一斑也。”《虞初周说》943篇,《文选·西京赋》云:“匪为玩好,乃有秘术,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从容之求,实俟实储。”薛综注日:“小说医巫厌祝之术,凡有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举大数也。持此秘术,储以自随,待上所求问,皆常具也。”[20]可知《虞初周说》所录943篇小说,多为医巫厌祝之术,同样属于闾巷旧闻与民俗风情之类。再从古之“小说”的功能来看,《隋书·经籍志》“子部·小说家”云:“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 瞽为诗,公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 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而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衣物’,是也。”可知“小说”与“书”、“诗”、“箴”、“谏”等文体一样,肩负着使王者“过则正之,失则改之”的使命。由此可知,无论是从作者身份、史家评论还是从具体内容、价值功能来看,《汉志》著录十五家小说都不是作为文学类型的小说,而是作为史籍出现的,只是由于其史料来源与作者身份不同于正史与具有官方身份的王者之史官,其地位较为低下,故被人称为“小说”。“小”者,与“大”相对,言其地位之低也。虽然《伊尹说》等先秦诸书或经改窜,或多依托,其记载的真实性未免令人怀疑,但起码《青史子》的内容真实可信,故余嘉锡所言“古小说家之面目”,与现代意义的小说并不相同,而与“稗史”同义,可以为正史之助。又《隋书·经籍志》云:“小说十卷,梁武帝敕安右长史 殷芸撰。”唐刘知几《史通·杂说》云:“刘敬叔《艺苑》称:晋武库失火,汉高祖斩蛇,剑穿屋而飞,其言不经,梁武帝令殷芸编为小说。”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曰:“案此殆是梁武帝作通史时凡不经之说为通史所不取者,皆令殷芸别集为小说,是小说因通史而作,犹通史之外乘。”[22]将不经之说别集为小说,是居统治地位的正史意识对不合经传的史料所做出的取舍。《殷芸小说》或许有些篇 目符合现代意义的小说概念,但在当时的语境下,它首先是作为史籍产生的,是不合正史的稗史、野史一类,故姚振宗认为“小说因通史而作,犹通史之外乘”,所言甚是。又明王圻《稗史汇编引》云:“正史具美丑、存劝戒,备矣,问有格于讳忌,隘于听睹,而正史所不能尽者,则山林薮泽之士复搜缀遗文,别成一家言而目之日小说,又所以羽翼正史也者,著述家宁能废之?”可见将正史所不能收、不愿收的典故逸闻视为小说,自《殷芸小说》以降并不罕见。后人多称小说为稗史、野史、稗乘,可以羽翼正史,原因也在于此。

早期的“小说”与“稗史”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上有太多重合之处,使得后人在很长时问里小说与稗史不分,并形成了“小说为正史之余(亦即稗史) ”的小说观念,不少作者更是直接以“ 稗史”、“野史”“逸史”、“外史”等语词标题,标榜小说的史余身份,如《呼春稗史》、《绣榻野史》、《禅真逸史》、《儒林外史》等等,不胜枚举。明熊大木《大宋武穆王演义序》认为“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24],笑花主人《今古奇观序》则说得更为具体:
小说者,正史之馀也。《庄》、《列》所载化人、佝偻丈人,昔事不列于史;《穆天子》、《四公传》、《吴越春秋》,皆小说之类也。《开元遗事》、《红线》、《无双》、《香丸》 、《隐娘》诸传,《睽车》、《夷坚》各志,名为小说 ,而其文雅顺 ,闾阎罕能道之。
到了清代,将小说与稗史等同并列,视其为正史之余的小说观念已经相当普及,几乎成为共识。金圣叹说“寓言稗史亦史也”[25],蔡元放《东周列国志序》认为“稗官固亦史之支派,特更演绎其词耳”,伯寅氏《续小五义叙》认为“史无论正与稗,皆所以作鉴于来兹”[26], 观鉴我斋《儿女英雄传序》云:“稗史,亦史也。其有所为而作,与不得已于言也,何独不然 !”[27]句曲外史《水浒传叙》对小说、稗史、正史三者之间的关系持同样的观点:“呜呼!文章之升降,岂独正史为然哉?间尝取稗史论之,《武皇》、《方朔》、《飞燕》、《灵芸》、 《虬髯》、《柳毅》诸传,或耀艳深茜,或倜傥苍凉,是亦正史之班、范。”[28]小说为正史之余观念的流行,促使读者常常以读史的眼光去读小说,章学诚批评《三国演义》“七分实事,三分虚构”[29],是以读《三国志》的眼光读《三国演义》;《啸亭杂录》认为“稗史小说虽皆委巷妄谈 ,然时亦有所据者。如《水浒》之王伦,《平妖传》之多目神,已见诸欧阳公奏疏及唐介记,王渔洋皆详载《居易录》矣”[30]。杨澹游《鬼谷四友志序》自称“余于经史而外,辄喜读百家小传、稗史野乘,虽小说浅率,尤必究其原,往往将古事与今事较略是非。……第《列国》亦属稗史 ,未足全凭,然有孟子所云‘晋国天下莫强’一言可原”, 同样是以史籍标准衡量小说。小说与史籍之间这种纠缠不清的关系甚至影响到清代的小说批评。唐顺之、王慎中等人认为“《水浒》委曲详尽,血脉贯通,《史记》 而下便是此书”[31], 金圣叹认为“《水浒传》方法,都从《史记》出来”[32],毛宗岗说“《三国》 叙事之佳, 直与《史记》仿佛”[33],张竹坡说“《金瓶梅》是一部《史记》”[34]。将《水浒传》、《三国演义》、《金瓶梅》等比附《史记》,固然存在小说创作师法《史记》的客观事实,除此而外, 恐怕还有因时人视小说为稗史,导致了批评家们想攀附作为正史的《史记》以抬高小说身价的主观愿望。
随着小说创作的日益繁盛,小说的地位与价值也逐渐受到世人重视,人们对小说作为文学类型的本体特征的思考也日渐深入。晚清以降,尽管以“稗史”指称小说的现象仍很常见,但此种语境中的“稗史”已很少作为史籍概念出现,人们关注的不再是“可以为正史之助”、“可以资考证”的史学意义,而是它作为文学类型的文采、章法与结构以及想像 、联想与虚构等特征,关注的是小说的文学性。《青楼梦》第六回有一段对话描写主人公金挹香与月素对小说的看法,云:
挹香才入帏,觉一缕异香十分可爱。少顷,月素亦归寝而睡,乃问挹香道:“你平日在家作何消遣?”挹香道:“日以饮酒吟诗为乐,暇时无非稗官野史作消遣计耳。”月素道:“你看稗史之中,孰可推首?”挹香道:“情思缠绵,自然《石头记》推首。其他文法词章,自然‘六才’为最。《惊艳》中云:‘似呖呖莺声花外啭’。这‘花外’二字,何等笔法!……”
“ 六才”即李卓吾所评《第六才子书西厢记》。在这里,人们关注的是“稗史”的“情思缠绵”与“文法词章”,而不再计较《石头记》与《西厢记》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为正史之助”[35]。几道、别士《本馆附印说部缘起》云:“书之纪人事者谓之史;书之纪人事而不必果有此事者,谓之稗史。”[36]纪录已经发生的事情是史家的职责,纪录可能发生的事情则属于文学的范围。亚里士多德认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37]几道、别士对“史”(指史籍)与“稗史”(指小说)的区分与亚里士多德的看法相同。最能反映近现代以来对“稗史”文学意义的认识者,莫过于华林一所译美国小说戏剧批评家哈米顿(今译哈弥尔顿)的《小说法程》。该书将英语“ f i c t i o n ”一词翻译成“稗史”,并称“稗史之目的在以想像而连贯之事实阐明人生之真理”,“凡文学作品之目的在以想像而连贯之事实阐明人生之真理者,皆曰稗史”[38]。将稗史直接对应于西方的小说,与明代周孔教的定义完全不同。至此,“稗史”一词已完成了由史学概念向文学概念的转变。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稗史”最初是一个史学概念,指的是一种记载间巷旧闻与民俗风情的史籍类型。它的史料来源、叙述体制与作者身份均不同于官修正史,故地位低下, 但有一定的文献价值,可以“为正史之助”。“稗史”的这些特征与早期的“小说”(“稗官”)在具体内容、价值功能与身份地位等方面非常类似,故人们常称小说为稗史。随着小说叙述手法与文体功能的转变,“稗史”一词的含义也相应发生变化,最终成为一个文学概念。以“稗史”指称“小说”的漫长过程,反映了中国古代长期以来认为小说为正史之余的小说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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