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过司法鉴定,病人已经死亡了,构成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责任程度是院方负次要责任,那么进行手术的医生是否会被革职或者吊销行医的执照呢?
上报到卫生局的话难道卫生局就不会介入吗
追答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对于医生的处理,如果家属觉得不服的,可以复议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如果还有不确定的,可以给我电话136 5167 8884
这个赔偿是我们患方家属直接去找医院协商吗?
追答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所以,你们可以直接找医院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如果是医院主动来找我们协商,说明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