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味儿文学的特点与追求

如题所述

可以说,京味文学是乡土文学的一种。乡土味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如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白塔寺的庙会,厂甸的春节,乃至小酒铺闲聊,马路边唱戏等等无不浸透着一种独特的乡土气息。京味小说展现给人们的独具个性的人文、社会、历史处处与旧北京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老作家林斤澜先生说,当年刘绍棠曾提倡“乡土文学”,“京味儿文学”无疑是乡土文学之一种;但是孙犁先生多年前在为刘绍棠书作序时就指出过:“乡土文学”讲不通。多数文学作品都会涉及一些乡土风情,但并不能据此认为它们就是“乡土文学”。比如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里,虽然人物和环境是绍兴的,但是鲁迅的小说观却并非是乡土的。他塑造人物,是要“杂取种种人,杂取种种话”,最终做到解剖“国民性”。沈从文的小说虽然有浓厚的湘西色彩,但是他的美学追求并非是“湘西乡土文学”,而是追求天人合一的美学境界,湘西的风俗和人物只是其文学的表象而已。因此文学不应把“乡土化”作为追求本身,而应当追求超越乡土,到达纯精神的高度。否则,如果各大报刊纷纷提倡写吃写喝的“京味儿文学”,文学的层次必将会越来越低,越来越“物质化”,也越来越重复。
林斤澜先生指出,居住过北京的许多现代作家都在文章中赞美过北京的韵味———蓝天、黄叶、叫卖声,从容、悠闲的情调,但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却没有。对他的故乡和旅居过的地方,鲁迅先生从未表达过沉醉之情,却总是带着嘲讽的目光去打量。任何一个对自己的时代和社会保持着批判立场的作家都是如此——他们无暇迷醉,他们要催促人类改进与前行。在这种价值理念的参照下,“乡土文学”、“京味儿文学”的提法就值得商榷,至少不能把它作为一种文学追求来提倡。
京味小说派”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流派并非偶然。从历史、文化、语言诸方面考察,北京者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具备了产生流派的肥沃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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