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赔偿金没有拿到手怎么办
夫妻俩离婚后,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赔偿金和抚养费,女方可以凭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维权,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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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9
首先催对方一下,如果对方故意拖欠不给。你可以向原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单独起诉。
《婚姻法》对上述问题有如下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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