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常用字

如题所述

最常用的500个汉字如下:

的、一、是、在、不、了、有、和、人、这、中、大、为、上、个、国、我、以、要、他、时、来、用、们、生、到、作、地、于、出、就、分、对、成、会、可、主、发、年、动、同、工、也、能、下、过、子、说、产、种、面、而、方、后、多、定、行、学、法、所、民、得、经、十、三、之、进、着、等、部、度、家、电、力、里、如、水、化、高、自、二、理、起、小、物、现、实、加、量、都、两、体、制、机、当、使、点、从、业、本、去、把、性、好、应、开、它、合、还、因、由、其、些、然、前、外、天、政、四、日、那、社、义、事、平、形、相、全、表、间、样、与、关、各、重、新、线、内、数、正、心、反、你、明、看、原、又、么、利、比、或、但、质、气、第、向、道、命、此、变、条、只、没、结、解、问、意、建、月、公、无、系、军、很、情、者、最、立、代、想、已、通、并、提、直、题、党、程、展、五、果、料、象、员、革、位、入、常、文、总、次、品、式、活、设、及、管、特、件、长、求、老、头、基、资、边、流、路、级、少、图、山、统、接、知、较、将、组、见、计、别、她、手、角、期、根、论、运、农、指、几、九、区、强、放、决、西、被、干、做、必、战、先、回、则、任、取、据、处、队、南、给、色、光、门、即、保、治、北、造、百、规、热、领、七、海、口、东、导、器、压、志、世、金、增、争、济、阶、油、思、术、极、交、受、联、什、认、六、共、权、收、证、改、清、己、美、再、采、转、更、单、风、切、打、白、教、速、花、带、安、场、身、车、例、真、务、具、万、每、目、至、达、走、积、示、议、声、报、斗、完、类、八、离、华、名、确、才、科、张、信、马、节、话、米、整、空、元、况、今、集、温、传、土、许、步、群、广、石、记、需、段、研、界、拉、林、律、叫、且、究、观、越、织、装、影、算、低、持、音、众、书、布、复、容、儿、须、际、商、非、验、连、断、深、难、近、矿、千、周、委、素、技、备、半、办、青、省、列、习、响、约、支、般、史、感、劳、便、团、往、酸、历、市、克、何、除、消、构、府、称、太、准、精、值、号、率、族、维、划、选、标、写、存、候、毛、亲、快、效、斯、院、查、江、型、眼、王、按、格、养、易、置、派、层、片、始、却、专、状、育、厂、京、识、适、属、圆、包、火、住、调、满、县、局、照、参、红、细、引、听、该、铁、价、严

汉字正字法的真正复古是在清朝。清朝把八股文的格式、语气、用词的规定都详细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同时,也对用字作了极为严格的规定,明确宣布,只许用“正体”字,不用“俗体”字,违者严办。1875年清朝推行的“大清钦定正体字”全部选择最笨最繁的写法。清政府统治期间还多次改字造字,重复改、重复造,每隔一段时间,颁布一次“大清钦定正体字”,强制臣民必须遵从,否则就是错字。本来汉字是可以有很多别字的,很多通假字,并没有过分的要求一笔一画都不能错,满清的这种“严谨”其实是对文化自由的束缚。

民国初年的著名学者钱玄同先生严厉斥责满清的文字复古政策:“那亡清的什么政府,更大倡其文字复古的论调,雷厉风行的强制执行起来。……这样是正体,那样是俗体,狺狺不休!其实他们全是不认识古字的!”

满清在文字上的复古政策,造成了清朝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汉字的印刷字体(“正体字”)与手写字体(“俗体字”)的分离,给文化普及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因此,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后,语文学者们就立即开始着手整理字体的工作。

1935年初,上海的语文工作者组织“手头字推行会”,正式开始了简化汉字的推行工作。推行会在他们发表的宣言中首先指出,清朝的文字政策造成汉字的字体分化,结果造成了“识一个字须得认两种以上的形体”的结果。因此,“我们主张把手头字用到印刷上去,省掉读书人记忆几种字体的麻烦,使得文字比较容易识、容易写,更能够普及到大众。”手头字推行会选定了300余个手头字公布,立即得到了出版界的响应,简体字不久就出现在好多种报纸、杂志上,形成了近代中国第一次简化汉字的高潮。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简体字)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我们所使用的简体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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