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出境是怎么回事 范冰冰姐弟为什么被限制出境

如题所述

范冰冰和弟弟被限制出国,你怎么看
据报道,近日,江苏警方已介入知名演员范冰冰的“阴阳合同”案,范冰冰身边数位工作人员被警方采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范冰冰及其弟弟范丞丞被限制出境。
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这是娱乐圈自冯小刚宣布《手机2》桂林杀青之后,就开始的传言,如今终于被证实。
《手机2》是冯小刚导演的,主演是葛优、范冰冰、张国立、徐帆、范伟等人,范冰冰被限制出境,意味着这部2019年上映的电影将充满变数。
未来主要还得看国家对范冰冰“阴阳合同案”会查到什么程度。
对于正在办理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及其近亲属,采取边控的措施,一段时间内限制出境,是常规做法。
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具体意味着什么?有多严重?
政经堂前段时间针对崔永元怼冯小刚、怼华谊兄弟公司,以及由此引发的娱乐圈偷税漏税一事,认定在中宣部牵头发布通知的情况下,国家将重在规范影视娱乐圈不合理的高收入问题,顺带整治偷逃税问题。
对具体演员或公司动手的可能性不大,但目前来看范冰冰及其工作人员危险了,国家通过精准打击一线知名演员的方式,来一个“杀鸡吓猴”的做法,跃然欲出。
但范冰冰姐弟坐牢的可能性,目前来看还不是太大,其工作人员反而比老板范冰冰更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先来看一下限制出境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具体针对范冰冰姐弟来说,第(二)(五)(六)项额可能性比较大。
此事再往前推,5月28日崔永元在新浪微博曝出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
在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的博文中,崔永元晒出了几张演艺合同的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名字,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
一天后,崔永元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份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在事件发酵5天左右,新华社作为国家最权威的官媒报道了此事,紧接着国税总局采取行动。
国税总局称,针对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范冰冰)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追究刑事责任,首先要税务部门将逃税案件移交公安部门,通过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范冰冰姐弟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到在新华社发声后,国税总局第一时间责成江苏地税部门核查,而江苏税务部门通过核查,当面接受并听取崔永元报告后,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调查,尤其是将案件情况向上级及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后,最终认定范冰冰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于是才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政经堂认定范冰冰等人涉嫌刑事犯罪并不仅仅是以上分析,通过报道得知范冰冰身边数位工作人员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刑事逮捕等都属于强制措施,且力度一个比一个大。
根据法律规定,范冰冰身边的数位工作人员已经符合逮捕条件,但因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以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能性不大);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能性不大);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可能性不大);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非常有可能);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可能性不大)。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范冰冰身边的工作人员被监视居住,意味着他们基本失去了人身自由,目前处于“被软禁”状态,要么只能待在自己住所里,要么只能待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里。
既然身边的工作人员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那范冰冰姐弟自然也是如此。
只是我们依然有很多不太明白的地方,一是,为什么江苏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公布过范冰冰涉嫌“阴阳合同案”已经被刑事立案呢?
不刑事立案是不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既然范冰冰身边工作人员被监视居住,自然该事件已经立案,奇怪的是我们普通公众竟然不知道。
二是,为什么范冰冰姐弟只是被限制出境(国内随便活动),而范冰冰身边的工作人员却被采取力度更大的监视居住(软禁)呢?
难道身边的工作人员责任更重,而范冰冰在其中并不知情吗?
三是,为什么范冰冰姐弟同时贝限制出境,而不仅仅只是范冰冰本人呢?范丞丞在“阴阳合同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作为因公众人物崔永元引爆的社会广泛关注的明星涉税案件,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将案情公布于众,以便于媒体和公众监督,否则很容易让人怀疑其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或“临时工”替老板顶雷的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阴阳合同案”涉事明星被采取限制出境,其工作人员被监视居住,事件真正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高度,是一件未来值得期待的事情。
虽然我们不指望真正能查处一窝,彻底整治整合行业及影视娱乐圈子,但通过抓典型的“杀鸡吓猴”方式,警示其他潜在的逃税者,促进国家政令畅通,对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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