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时态一般过去时的一个问题

有一句话,其背景是:一个男的在妻子怀孕期间对其百般呵护,句子汉语意思是:他(在过去)基本上每顿饭都给妻子亲自做。
我写的英文句子是: He cooked every meal for his wife.
有位英语为母语的外教给我指出了以下错误:
1、他说cooked every这两个单词放在一起,有逻辑不明确的地方,他说需要改成cooks。我对他话的理解是这样的:经常做某一件事,在句子没有时间状语限定一定是发生在过去的情况下,就是应该用一般现在时。如果需要修改为发生在“他妻子怀孕期间”这个特殊的过去时间段内的经常发生的动作,则句子必须加上时间状语是才可以用一般过去时,正确的为:He cooked every meal for his wife when she was preganent.
2、另外一个问题是,如果句子改为:He used to cook every meal for his wife.其中不加任何时间修饰的话,是否used to do本身的隐藏含义就是只发生在过去,现在不发生了,不加时间状语是没问题的?
以上两个问题简单点说是,一般过去时如果想表示“过去经常发生某动作”必须加上表示过去的时间状语,否则信息接受者会搞混;used to do表示过去经常发生某动作时,可以不加表示过去的时间状语?

没有看懂第一个问题,但第二个used to do有to(这里的to不是介词)所以动词用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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