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调动属于公务员转任范畴。公务员转任应当在机关编制和职数限额内,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目前,国家正在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员转任办法。按照现行管理体制, 务员转任审批管理权限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鉴此,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辖区公务员转任管理办法,对转任范围、职位要求、资格条件和程序等都有规定。
外省公务员调回XX工作的事宜,如调入省直机关需在编制职数内,通过双方协商同意,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如调入某市直机关涉及到当地政策规定,请向调入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作进一步详细咨询。
公务员、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主要有:
一是工作需要;二是解决夫妻分居。
扩展资料: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公务员调动的程序: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
第二步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步如同意调动报州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步如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
第五步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
调出: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人事局→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调入: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我州人事局→根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的基本情况,审定调动理由。由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和盖行政公章和调动请示→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
经审批同意发调档函→审查档案后经审批同意发调动函→调动人持调出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及其他手续到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报到→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与调入单位衔接后,把调动人员介绍到接收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及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对审批不同意的,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
参考资料:
首先,你需要做通你现工作单位的工作,他们愿意放你才行。
第二,你要调动到外省工作的话,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公务员单位愿意接受。同时,且这个单位有编制和职位空缺。
第三,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机构需要有同意的意见,即需要加盖现单位和人事局的意见(有些地方还需要加盖编办的意见,但不少人事局和编办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调入单位要加盖同意接受的意见,同时加盖人事局的意见。
第四,商调之后,就可以正式调动。 所以,要办理这个调动,需要牵涉到那么多的部门,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找找门路吧。
对于你的情况:1、d省的商调函已经发过来,证明d省愿意接收不成问题。你的调出需要市级批准才行。2、需要b地部门即市级的人事局(管理干部的调动)、编办(管理编制的调整)和公安局(公安系统的调动,一般需要上一级公安部门的审批)这几个单位盖章批准才行。至于组织部,一般是有领导职务的才需要。3、既然d省同意接收,原单位一般来说都会同意调出(因为你的调出会腾出编制和职位出来),按正常流程通过没有问题。但是如今的办事的流程很慢,且越到基层权力寻租的现象越普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首先,你需要做通你现工作单位的工作,他们愿意放你才行。
第二,你要调动到外省工作的话,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公务员单位愿意接受。同时,且这个单位有编制和职位空缺。
第三,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机构需要有同意的意见,即需要加盖现单位和人事局的意见(有些地方还需要加盖编办的意见,但不少人事局和编办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调入单位要加盖同意接受的意见,同时加盖人事局的意见。
第四,商调之后,就可以正式调动。 所以,要办理这个调动,需要牵涉到那么多的部门,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找找门路吧。
对于你的情况:1、d省的商调函已经发过来,证明d省愿意接收不成问题。你的调出需要市级批准才行。2、需要b地部门即市级的人事局(管理干部的调动)、编办(管理编制的调整)和公安局(公安系统的调动,一般需要上一级公安部门的审批)这几个单位盖章批准才行。至于组织部,一般是有领导职务的才需要。3、既然d省同意接收,原单位一般来说都会同意调出(因为你的调出会腾出编制和职位出来),按正常流程通过没有问题。但是如今的办事的流程很慢,且越到基层权力寻租的现象越普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2.但是跨地级市的调动就比较难了 至于跨省调动几乎就是不大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