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数学题,难住我了,求大神解答我有银100g给加工厂,加工费15元,加工以后卖37元,加工好了以后,我取走了10g,剩下的工厂帮我卖了,问,他应该回我多少钱。
解答1: (100-10)乘37-加工费(100乘15)等于1830
解答二:100乘37元-加工费(100乘15)-成本(37-15)乘10等于1980元
为什么会有差距,错在了哪里?
没有卖,我把自己的每克22元减去就是220元,给他加工费150元不就行了。 100乘37-手工费1500-220 不就行了。
追答这个是工厂给你的钱,这个成本是你自己的
追问你看,就是解答二,我有点不懂。按100g,一共3700元,100g的手工费永远是1500元,的到2200,减去我自己拿走10g的成本就是220,不就是1980了?我多挣了什么?
追答按100g,一共3700元,100g的手工费永远是1500元,的到2200,这些是对的,但为什么你要拿走220呀?你算的是工厂应该给你多少钱,你可以这么理解,这个10G如果卖出去就是370,但工厂没有卖,所以这个370的钱工厂就不应该给你,所以就是2200-370=1830
追问这个220是10g的底价啊,这10g我在中间已经拿走了,剩下的90g是工厂卖的,按100g算,我给了他1500的手工费,在减去10g的底价220,我这么算,怎么不对。我就是理不清楚其中的道理。
手工费,永远都是1500,剩下的10g,手工费也包括在里面,减去所有的手工费是2200,然后得到的2200减去我10g的底价220,不对吗
追答你算的是工厂给你多少,不是其他的。22是你的底价的单价。
这么说吧,这个10克你如果你让工厂代卖就是370,而工厂没有卖,工厂为什么要给你钱,因为你自己拿走了。要卖就是370,不卖就是0。这个成本是你给你的材料厂,而不是工厂要给你钱,人家为什么要给你钱,货人家没要,是你自己拿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