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是什么意思

税法中: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是什么意思?请赐教

个人所得税中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举例:取得收入40000元,如果你通过非盈利机构向灾区捐赠了20000元。

那应纳税额以40000-(40000*30%)=28000元为依据计算个人所得税。

多出30%的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二)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四)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税所得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5
个人所得税中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举例:取得收入40000元,如果你通过非盈利机构向灾区捐赠了20000元。
那你的应纳税额以40000-(40000*30%)=28000元为依据计算个人所得税。
多出30%的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3-14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不是3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即为了对这种行为的褒奖,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的比例扣除,也就是说减小了应纳税所得额。
第3个回答  2007-03-14
就是说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超过30%的部分可以税前列支,超过的部分不可税前列支.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