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孩子需要一胎的出生证明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需要。因为您的配偶变了。这个将来的孩子和您之前的配偶没有血缘关系。如果离婚后,再复婚,并且再想生孩子,就不要了。但要具备条件,(允许生二胎)出生证明需要办理程序: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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