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的故事?

如题所述

一天下午,阿强从学校赶出来到妈妈单位去找妈妈,此时单位大厅无人,阿强上到一楼的电梯入楼,可是刚到五楼与四楼中间电梯停了下来,原来,单位提前下班,大楼早已空无一人,电工违反规程停电。此时,阿强在电梯里没有一丝光亮,阿强大喊可无人理会,一个小时过去了,阿强觉得累了,但他还是不停地喊叫,晚8时许,妈妈、爸爸还不见强强回来,急得团团转,哪儿都找了,就这样阿强一直折腾着,一会敲门,一会喊叫,后来阿强很冷静,他的身上只有一个书包,阿强决定细心听外面动静,企盼着看门老爷爷早晨清扫时发求救信号。阿强把自己皮底带钉子的鞋脱了下来,次日晨五时许阿强细听像5有人拎水捅拖地的声音,阿强急忙用两只鞋敲打电梯的钢板处,这时在四楼拖地的看门儿的爷爷觉得奇怪,老爷爷走进5楼时还有这个击打,老爷爷断定楼梯里有人,马上跑下楼去报告保卫科值班员。20分钟后,单位的消防人员、电工等人赶到,消防人员向电梯喊话,并静静地听,有撕哑的回音,单位领导决定立即启动电梯,阿强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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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30
当手臂被机器切断的时候

18岁的约翰•汤姆森是一位美国高中生。他住在北达科他州的一个农场。1992年1月11日,他独自在父亲的农场里干活。当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在冰上滑倒了,他的衣袖绊在机器里,两只手臂被机器切断了。
汤姆森忍着剧痛跑了400米路,来到一座房子里。他用牙齿打开门栓,爬到了电话机旁边,但是无法拨电话号码。于是,他用嘴咬住一枝铅笔,一下一下地拨动,终于要通了他表兄的电话,他表兄马上通知了附近的有关部门。
明尼阿波利斯州的一所医院为汤姆森进行了断肢再植手术。他住了一个半月的医院,便回到北达科他州自己的家里。如今,他已能微微抬起手臂,并已经回到学校上课了。他的全家和朋友都为他感到自豪。
美国人为什么喜欢汤姆森呢?有的说,他聪明,用铅笔打电话,还会用嘴打开门。有的说,他喜欢干活,我们喜欢勤劳的人。还有的说,他身体真棒,以前他一定坚持锻炼身体,不然早就没命了。
一位学者概括了这些人的回答,“人们除了佩服他的勇气和忍耐力外,还有一种独立精神。他一个人在农场操作机器,出了事又顽强自救,所以他是好样的。”
独立、勇敢、坚毅、不懈地与自然界抗争,这大概是美国从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这一传统在吸毒、抢劫、性混乱泛滥成灾的美国社会,仍然活在美国人的精神里。
汤姆森的故事里还有这样一个细节,他把断臂放在浴盆里,目的是为了不让血白白流走。当救护人员赶到时,他被抬上担架。临行前,他冷静地告诉医生:“不要忘了把我的手带上。”
汤姆森的故事,是青少年学会生存的一个典型事例,他身上的那种独立、勇敢、坚毅、不懈地与自然界作斗争的精神是值得我国青少年学习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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